Re: [情報] 林口公所媒合便當店助弱勢獨老就近用餐

看板LinKou (林口)作者 (銀色)時間3年前 (2021/03/23 01:28), 3年前編輯推噓1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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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ny86069 (小狼)》之銘言: : 我更想要釐清楚的是對於使用林口版的版友而言, : 林口版是個怎樣的存在? : 近期我的感覺是一堆的交易文跟一堆的無用新聞(當然無用新聞是之於我而言), : 這些交易文跟新聞我看完以後完全沒有任何感覺, : 但jiabao近期發的新聞或是他於推文內的補充反而讓我覺得更貼近林口這個地區。 : 所以我覺得新聞可以發,但能不能加上一點自己的內容,至少是有機會激起討論度的。 : 前幾天這一篇文章 #1WK5eN7F (LinKou)我也噓啊, : 因為查了一下allpost版,他的行為跟教母一樣,到處發新聞,到處洗文章。 : 這種感覺很像有陌生人突然闖進來丟個東西說「你應該需要這個吧」, : 丟完以後就跑掉,也許我真的需要,更多時候是我不需要,那我還要把他留著幹嘛? : 那為什麼我需要負擔這種不愉悅的外部成本, : 只為了達成某個人的目的(教母的目的是為了傳教、洗文章的可能是為了他的P幣)? 這邊談論的範圍有點大,議題也增加了, 不過我覺得是可以先聊一下,後續再來看看如何收斂。 歸納大家到目前為止的提及的主題,大概有: 1. 林口板需要什麼樣的文章 / 要(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2. 林口板有沒有必要去做發文者的背景追蹤,並因此進行文章處理 3. 發表新聞的門檻設置,投票修改板規的合理性、必要性與延伸 我盡量一個一個回覆。 林口板需要什麼樣的文章 / 要(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簡明扼要的講,PTT 在舊時代是一個擁有大小社群活動、 提供即時資訊、深度文章等等的地方。 現在大社群、即時資訊有 FB + Dcard,小社群有 Line 群組, 當年輕使用者不再進入,而原使用者也慢慢流失後,各看板也很難再產出經典好文。 所以若要問我林口板現在需要什麼樣的文章,能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即便我定居了林口七年,PTT 用了 20 年,我還真的答不上來。 從板務角度所能想到的,就是盡量提升板友的參與度,並豐富看板資訊, 只可惜我不是辦活動的料 XD 也很難有時間。 我統計了一下 3/1 到 3/21 (約 22 天)為止的文章種類: 分類: 交易 情報+新聞 徵求 分享 問題 閒聊 其他 總數: 76 24 7 7 7 3 6 每週: 25 8 2~3 2~3 2~3 1 2 除了最大宗的交易文外,也就只有新聞了, 但那也是一週 8 篇左右的量,真的說不上有多少。 對我而言,如果有新聞能讓板友多點東西可看,有交易文能讓板友多些交流可做, 只要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內,我是覺得就任其發展。 當然比起新聞或交易文,一定有其他更適合的看板發展選項, 很希望 / 歡迎有想法的板友多多提出和討論,甚至出來擔任副板務,帶動活動。 也許到那時候,新聞或交易的文章就會自然而然被限縮了。 林口板有沒有必要去做發文者的背景追蹤,並因此進行文章處理 : 前幾天這一篇文章 #1WK5eN7F (LinKou)我也噓啊, : 因為查了一下allpost版,他的行為跟教母一樣,到處發新聞,到處洗文章。 無論從個人還是板務的角度,我是覺得只要文章合乎規範,不遊走在板規邊緣, 就不會特別去設想 / 推測發文者的動機,並因此而進行處理。 也許是有 99999 次為了想洗文文章數,所以貼了新聞進來, 但也可能就那麼 1 次是真心想貼點有用的資訊。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評判標準和感受,所以如同我之前說的, 對於不喜歡的內容,按個人想法做出的推 / 噓也都合情合理。 再者也是因為板務沒有時間和缺乏判斷等因素,如果不是 tony 大提出, 我也完全不知道 Lusiana(#1WK5eN7F)是經常到處發表新聞的帳號。 發表新聞的門檻設置,投票修改板規的合理性、必要性與延伸 1. 發表新聞的門檻設置 參考上方的統計數字,從 3/1 ~ 3/22 目前共有 24 篇新聞, 平均每週約 8 篇左右,說真的我不覺得這算是「多」的數量,遑論增設門檻。 反過來說,我更希望每天都能有兩三則新鮮事, 讓板上可以聊聊 / 討論,增加活絡。 2. 投票修改板規的合理性、必要性與延伸

03/21 20:02,
後來仔細參詳他版案例與站規,
03/21 20:02

03/21 20:02,
至今才發現增修版規直接辦法,
03/21 20:02

根本不用和道德藍色窗簾魔人費口舌,

03/21 22:39,
還沒實施,又開始藍色窗簾,對話還跟上次87%像,假若
03/21 22:39

03/21 22:39,
規則投票結果贊同票大於反對,落實後教母有好好遵守
03/21 22:39

03/21 22:39,
當然樂見其成!只是又再引起起他人反感,他人仍可再
03/21 22:39

03/21 22:39,
實施"看板投票發起辦法",畢竟這又不是要"對付"什麼
03/21 22:39

03/21 22:39,
,一切都按照規定來,又不違反站規不違反版規!每個人
03/21 22:39

03/21 22:39,
觀點不盡相同,但所有人都有權力當發起人,即使我不
03/21 22:39

03/21 22:39,
同意你的觀點,但我仍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03/21 22:39

03/22 20:23,
剛才找到正在進行投票的案例
03/22 20:23

03/22 20:23,
就是信用卡版,他們議題也有點類似,
03/22 20:23

03/22 20:23,
但他們的選項是看要不要直接禁止轉貼新聞!,可參考
03/22 20:23

03/22 20:23,
一下 https://bit.ly/3cUQ9XU (幫補連結)
03/22 20:23
你說的增修板規直接辦法, 是指 TonyQ 的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http://bit.ly/3lCMXUN 吧? 如果是的話,那是他擔任 Soft_Job 板務時個人所擬定的規範喔, 站方的規範中,應該沒有明訂板規修訂看板投票之間的必要或關聯。 (如果是我弄錯或沒注意到,歡迎幫忙提出補充) 再者,我並不覺得「投票」和「修訂板規」應該直接充分掛勾起來。 考慮一下沉默螺旋 http://bit.ly/3ccqriu多數人暴力 http://bit.ly/3f14JQh 吧。 很多時候不在舞台上的觀點(或是換個說法,沒有被大聲疾呼的觀點), 往往會因為以為自己是少數,而最終在投票中選擇放棄表態。 在我的立場上,投票最多只能做為看板上溝通的手段或方法之一, 可以是「針對板務議題的討論或表態」,但不應該變成強修板規的工具。 以教母議題來說好了,如果可以「板友發起一個增設門檻的投票,同意了就照做」, 那為什麼不乾脆「板友發起一個禁言教母的投票,同意了就照做」? 想想如果這樣的投票通過了,並因此強修板規,那是否以後其他事都可以比照辦理, 甚至是否弱勢聲音都因此被「投票」工具強行壓迫過去? 其實一般的規範修改,由板務直接調整和公告就可以了。 如果需要到進行投票才能決定的修改,我認知上有兩種情況: 1. 要異動的規範具有不能共存的利弊得失,所以交由板友進行多數決 2. 要異動的規範對看板和所有板友有重大影響,必須取得多數板友的同意 但那也是在所有選項的利弊得失都一一攤開檢視後,才能走到的下一步。 -- ps1. 歡迎大家補充和討論 ps2. 在打的過程中,好像有些其他方向可以施行和討論,但還是先讓子彈飛一會吧 ps3. 到底什麼是藍色窗簾…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32.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nKou/M.1616434100.A.51C.html

03/23 01:46, 3年前 , 1F
版主理性分析= =+ 那我再觀察一陣吧!
03/23 01:46, 1F

03/23 01:47, 3年前 , 2F
另外藍色窗簾,出處就某時期的國文課課文
03/23 01:47, 2F

03/23 01:48, 3年前 , 3F
國文老師解釋:「藉由窗簾的顏色,引出作者的被
03/23 01:48, 3F

03/23 01:48, 3年前 , 4F
束縛以及憂鬱的傷感。」
03/23 01:48, 4F

03/23 01:49, 3年前 , 5F
但作者的本意:「窗簾就他X的是藍色而已!」
03/23 01:49, 5F

03/23 01:51, 3年前 , 6F
其實GOOGLE就有了^^
03/23 01:51, 6F

03/23 01:52, 3年前 , 7F
我是有 Google,只是感覺意思好像對不起來,很懷疑是不是自己找錯了 XD 感謝幫忙解釋(合十)

03/23 02:12, 3年前 , 8F
另外會提及"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03/23 02:12, 8F

03/23 02:12, 3年前 , 9F
當時我搜尋到的結果
03/23 02:12, 9F

03/23 02:12, 3年前 , 10F
不只在soft_job版實施過
03/23 02:12, 10F

03/23 02:12, 3年前 , 11F
也出現過在java版以及tech_job版,
03/23 02:12, 11F
因為 TonyQ 在 java / soft_job 板都有擔任過板務, 不過 tech_job 為何有引入此規則我就不清楚了

03/23 02:12, 3年前 , 12F
但當時在氣頭上
03/23 02:12, 12F

03/23 02:12, 3年前 , 13F
並未詳細就把這法條搬出來,
03/23 02:12, 13F

03/23 02:12, 3年前 , 14F
沒確認這是否只有在那些個版存在的相關規定,還有待
03/23 02:12, 14F

03/23 02:13, 3年前 , 15F
商查確.
03/23 02:13, 15F

03/23 02:13, 3年前 , 16F
看來我還不夠理性呢= =+
03/23 02:13, 16F

03/23 04:13, 3年前 , 17F
剛研究了一下,該規定確實是他們自訂的,但是
03/23 04:13, 17F

03/23 04:20, 3年前 , 18F
不管你是不是版主,皆可在任何看板發起記名投票
03/23 04:20, 18F

03/23 04:20, 3年前 , 19F
(用電腦版在該看板按下ctrl+v就會出現投票.連署的選
03/23 04:20, 19F

03/23 04:20, 3年前 , 20F
項)
03/23 04:20, 20F

03/23 04:20, 3年前 , 21F
就先如版主所說
03/23 04:20, 21F

03/23 04:20, 3年前 , 22F
再觀望一陣
03/23 04:20, 22F

03/23 04:20, 3年前 , 23F
畢竟真走到投票這步的話
03/23 04:20, 23F

03/23 04:20, 3年前 , 24F
代表...
03/23 04:20, 24F
人人都可發起投票沒錯,因為那是站方提供的一個功能, 但不代表投票結果具有被承認的執行權力, 就像如果要罷免板務,也是有著必須遵循的小組罷免規範和流程, 無法隨意發起一個投票然後就說這樣的投票結果有效力。 投票的結果是代表著某些民意,而如何彙整、處理、應對這些民意, 就是看板 / 小組管理者的責任了 :) 所以說「畢竟真走到投票這步的話代表...」, 我覺得就是代表一個民主的體現吧。 題外話,我們有達成共識,要透過 "看板投票發起辦法" 增修板規? XD

03/23 07:42, 3年前 , 25F
jia版友的“藍色窗簾”的意思是:你現在所做的一切跟教
03/23 07:42, 25F

03/23 07:42, 3年前 , 26F
母毫無關係,完全不是因為教母你才這麼做的,若有其他
03/23 07:42, 26F

03/23 07:43, 3年前 , 27F
版友認為你是針對教母,那就是那個版友想太多了…是這
03/23 07:43, 27F

03/23 07:43, 3年前 , 28F
個意思嗎?(雖然我覺得藍色窗簾不是這樣用的就是了= =
03/23 07:43, 28F

03/23 07:43, 3年前 , 29F
03/23 07:43, 29F

03/23 08:03, 3年前 , 30F
回fasioaoi大:現在您跟我正好示範了^^
03/23 08:03, 30F

03/23 08:08, 3年前 , 31F
若針對那串,我只是單純提出方法,然後某人就馬上推
03/23 08:08, 31F

03/23 08:08, 3年前 , 32F
文說道,即使教母遵守該規則,我們也是還會想辦法弄
03/23 08:08, 32F

03/23 08:08, 3年前 , 33F
她啦!(重點我根本沒那意思啊!)
03/23 08:08, 33F

03/23 08:20, 3年前 , 34F
wwwww太慢了,我是說真的
03/23 08:20, 34F

03/23 09:09, 3年前 , 35F
看來板主既理性又細心呢^^
03/23 09:09, 35F

03/23 09:09, 3年前 , 36F
有到新手版觀察XD
03/23 09:09, 36F

03/23 09:09, 3年前 , 37F
當然那是為了最終手段為前提
03/23 09:09, 37F

03/23 09:09, 3年前 , 38F
而提出該疑問的問法(畢竟無違規^^)
03/23 09:09, 38F

03/23 09:31, 3年前 , 39F
而且我在那是說"某地方版"呢^^
03/23 09:31, 39F
我是在確認站方對投票此工具的規範時, 到 PttNewhand 板查閱碰巧搜到的。 沒事,只是覺得有趣而已 :)

03/23 09:37, 3年前 , 40F
溫馨提醒:版主 你還有一篇違規文沒處理到 #1WJ02v-I
03/23 09:37, 40F
感謝,已處理。 ※ 編輯: gpmm (36.231.71.136 臺灣), 03/23/2021 13:07:40
文章代碼(AID): #1WMDEqKS (LinKou)
文章代碼(AID): #1WMDEqKS (LinK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