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商業文(廣告文)需先有自介並滿足板規2規定
因為剛剛刪除一位板友的廣告文,但我電腦當機後
發現文章不見了,所以特地寫這篇文章申明商業文
處理原則.
依照學術網路規範: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
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也就是說,板上應該不得存在營利性商業活動,但為落實馬總統
節能減碳政策,和國父 孫中山先生"上李鴻章書"所提,人盡其才
、地盡其利、物暢其流等主張.
因此,南港板理解二手貨、特惠活動、租屋資訊等
有利南港板友切身相關,並能互惠之文章存在,且視之為非營利
商業活動.
但為有效管理板面,避免營利性商業活動文章充斥板面,因此
訂定板規2之商業文章規範,希望南港板友們在po商業文章時
能參考相關規定遵守規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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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7.130
※ 編輯: kdy 來自: 61.230.127.130 (07/0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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