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合購的文章與板規

看板Nangang (南港區)作者 (標準化管理模式)時間13年前 (2013/06/08 2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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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使用南港版上會涉及金錢或物品交易的方式(發文跟推噓文) 都需要符合板規2的內容 2.商業文規範: 買賣、租賃、合購、代買、轉讓、物品交換等人與人之間的交易行為皆屬之, 一星期一個人同一種類商業文以一篇為限,可自行斟酌修改需要的發文標題 ,同一性質的商業文章請合併發文。(規範包含板上的推噓文) 發文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a+b) a.發表過自介文滿7天以上(經板主標記認可才算)。 b.發過1篇以上非商業廣告性的文章。 面交地點之中限大南港區域內,不管有幾個地方,只要其中之一有就可以 無地點、地點不在南港區內或地點曖昧不清(ex:捷運沿線、台北縣市皆可、郵寄 、無法判定面交地點的私人拍賣網站等),視做違反此條板規。 違規之商業文會直接刪除。 累犯第2次水桶一週,第3次以後除了累計水桶期限外+劣文刪除。 若是使用商業推噓文違規,則直接水桶一周,累犯加重處罰。 此篇文章內的推文有許多違反這條板規的板友 ┌─────────────────────────────────────┐ │ 文章代碼(AID): #1Hgs49vx (Nangang) [ptt.cc] [合購] 南港運動中心游泳券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ngang/M.1370185993.A.E7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因原作者文章內敘述希望使用推文的方式報名 為避免爭議,讓人誤會為發文者釣魚害人違反板規 因此版主先勸導,暫不做處分 但此篇公告後 建議未符合商業文發文資格的板友,請補發文章以符合資格 否則請以站內信找主購者報名合購 2013/6/9號之後的違規商業買賣類推文(以系統時間算),一律依照板規處分.. -- 莫非定律 一、別試圖教豬唱歌,這樣不但不會有結果,還會惹豬不高興! 二、別跟傻瓜吵架,不然旁人會搞不清楚,到底誰是傻瓜! 三、不要以為自已很重要,因為沒有你,太陽明天還是一樣從東方升上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34.186
文章代碼(AID): #1HiqrBEk (Nan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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