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版規八的限定星期5才能PO..

看板San-Ying (三鶯)作者 (布魯斯)時間14年前 (2012/03/22 16:16), 編輯推噓15(15034)
留言49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關於新的版規,我對只有禮拜五才能PO文有點覺得怪怪的,覺得挺卡.. 有時候可能會有"時間限制的物品"或者是"活動日期限制"等等,也有一些快速團 例如有人吃太飽想要轉讓一個雞排,可是等到禮拜五雞排可能已經進化成未知物了 已經規定7日1PO的版規 是否能修改發文時間限制在禮拜五這個規定... 以下是一些網友的意見 --

03/19 01:15,
請問合購事項可否寬鬆點~每次在合購版被生火的時點未必是
03/19 01:15

03/19 01:15,
禮拜五XDD
03/19 01:15

03/19 17:01,
之前有問過合購文 結果大家都說合購比照買賣文辦理.....
03/19 17:01

03/19 17:01,
都不懂合購文有時間限制 主購有的都爭1,2天就截止了QQ
03/19 17:01

03/19 21:31,
那如果是合購轉文過來也算嗎?
03/19 21:31

03/20 01:11,
限定星期五會不會不太便利阿? 感覺蠻受限的
03/20 01:11

03/20 01:14,
希望不要只限定在禮拜五
03/20 01:14

03/20 01:26,
合購文希望排除在限定外...那個都是有時效性,只能周五p
03/20 01:26

03/20 01:26,
那根本就不用合購了~
03/20 01:26

03/21 16:36,
如果7日1波的話,就不用限制禮拜五了吧!
03/21 16:36

03/21 18:49,
我也贊成排除合購文在週五發文~~因為快速團很難跟~"~
03/21 18:49
-- 謝謝! 新 版規8 買賣文限制:a.每人每7日限發1篇(註),結束交易後請將標題改為[已結束] b.發文時間為週五(0:00~24:00) c.交易地點包含三峽or鶯歌 註:◎什麼樣的文章算是買賣文? 涉及任何一方有營利行為者, 涉及雙方彼此有以金錢交換物品、服務等對價往來行為者, 一律視為[買賣]文 [合購][買賣][代買]、[轉讓]視同買賣文 罰則:首次違規水桶3日+刪文 二次違規水桶7日+劣退 三次違規永久水桶 即刻生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57.6

03/22 18:29, , 1F
我無法認同版規這麼輕易就為了兩個人的抱怨文而修改
03/22 18:29, 1F

03/22 18:29, , 2F
而不是由大家來投票決定 好像是他們個版一樣
03/22 18:29, 2F

03/22 18:56, , 3F
終究還是星期五才能發那如此一來要找東西不是要爬很久
03/22 18:56, 3F

03/22 18:58, , 4F
為什麼板主因為某些人的抱怨文未經板友同意就修改板規?
03/22 18:58, 4F

03/22 18:58, , 5F
修改版規八也沒有投票阿說改就改
03/22 18:58, 5F

03/22 18:59, , 6F
太專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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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19:34, , 7F
活動、演唱會票卷臨時要轉讓也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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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01, , 8F
板規從以前一開始就是板主制度,也不是大家投票共修板規,
03/22 20:01, 8F

03/22 20:01, , 9F
03/22 20:01, 9F

03/22 20:02, , 10F
所以板規修改本來就是板主的權力,從來也沒修改板規要投票
03/22 20:02, 10F

03/22 20:07, , 11F
第13711篇 當初制度板規8 本來就不是投票共同制定
03/22 20:07, 11F

03/22 20:14, , 12F
乾脆抱怨說板主未經板友同意就自己制訂板規好了 ~~
03/22 20:14, 12F

03/22 20:16, , 13F
s212gj大 g013990大 生活娛樂館->交換買賣區
03/22 20:16, 13F

03/22 20:21, , 14F
有搜尋功能,不用爬文爬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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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0:24, , 15F
有限時之類的的可以先發信尋求版主同意啊
03/22 20:24, 15F

03/22 21:07, , 16F
我覺得轉讓雞排應該比較接近於贈送吧?不會受到限制阿
03/22 21:07, 16F

03/22 23:04, , 17F
不爽去罷免版主阿,站方從來沒有規定修改版規要投票
03/22 23:04, 17F

03/22 23:31, , 18F
這裡是三鶯板又不是三鶯買賣板 買賣文已經造成板上的混
03/22 23:31, 18F

03/22 23:31, , 19F
亂以及困擾了 是可以討論一些合購文的時限 例如一禮拜
03/22 23:31, 19F

03/22 23:32, , 20F
一篇 但不限制哪天才能PO 但如果像之前都不管制 我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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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23:32, , 21F
懂上三鶯板想找資訊或是討論卻看到買賣文充斥的用意了
03/22 23:32, 21F

03/23 04:27, , 22F

03/23 04:28, , 23F
是誰把三鶯地方板當成個板...??
03/23 04:28, 23F

03/23 08:19, , 24F
這支我本來就是拿來PO買賣文的分身 我也有遵守3日1po的規定
03/23 08:19, 24F

03/23 08:20, , 25F
難道PO一堆買賣文就叫個版 那是不是來查查誰PO最多文也可說
03/23 08:20, 25F

03/23 08:20, , 26F
是他的個版?既然版規有可以3日1PO買賣文的規定我為何不能PO
03/23 08:20, 26F

03/23 08:21, , 27F
PO了還被當說是個版 合理嗎?我的意思只是版主因為兩人的意
03/23 08:21, 27F

03/23 08:21, , 28F
見就修改版規 是不是應該聽取大眾的意見 就算不用投票 也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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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8:21, , 29F
看看是不是有反對的聲音 或是集結各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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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8:22, , 30F
而不是有人提什麼意見就改什麼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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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8:23, , 31F
如果是為大家的想法而改 我也心服口服 但這條版規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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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8:58, , 32F
樓上 你貼過買賣文 按照某些人邏輯是沒資格質疑這條板規
03/23 08:58, 32F

03/23 09:24, , 33F
按照他的邏輯 是不是有問題也該去"問版"發問 而不要在這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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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9:24, , 34F
是因為這些問題有地域性才在這PO 買賣也是因為能在三鶯面交
03/23 09:24, 34F

03/23 09:25, , 35F
才在這PO 要是郵寄當然不會在這PO 請他以後去問板PO問題吧
03/23 09:25, 35F

03/23 09:44, , 36F
推樓上 但他似乎只會無來由的把合法交易紀錄都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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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20:59, , 37F
前幾天想轉讓白斬雞半隻 但也礙於板規..><
03/23 20:59, 37F

03/23 20:59, , 38F
應該是說免費贈送
03/23 20:59, 38F

03/23 21:25, , 39F
贈送應該不算吧= =~又沒有金錢問題
03/23 21:25, 39F

03/26 11:32, , 40F
推「交換買賣區」,若有專版應該以專版為優先
03/26 11:32, 40F

03/26 11:32, , 41F
三鶯版不是買賣版,既有專版可以使用,為何不利用?
03/26 11:32, 41F

03/26 11:32, , 42F
不懂某些人一定要把三鶯板變成三鶯買賣版的理由
03/26 11:32, 42F

03/26 12:42, , 43F
既然是三鶯在地,憑什麼不能在這裡po
03/26 12:42, 43F

03/26 12:43, , 44F
照你這樣講,有什麼北大論壇,那這板也能廢了,去那討論
03/26 12:43, 44F

03/26 12:43, , 45F
就好啦!
03/26 12:43, 45F

03/26 12:44, , 46F
只會想些有的沒的
03/26 12:44, 46F

03/26 16:49, , 47F
愛北大社群不等於三鶯版吧!涵括面跟重視面向不同
03/26 16:49, 47F

03/26 16:50, , 48F
但三鶯板跟買賣專板功能差異更大,買賣文移到專板才對
03/26 16:50, 48F

03/26 16:50, , 49F
而且專板可以增加買賣物件流通速度,對買賣者更好
03/26 16:50, 49F
文章代碼(AID): #1FQj_43v (San-Ying)
文章代碼(AID): #1FQj_43v (San-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