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求] 21:50左右,208公車肇逃

看板ShuangHe (雙和(中和-永和))作者 (青春無悔不死)時間10年前 (2016/02/04 01:33), 10年前編輯推噓3(5215)
留言2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gn02523427 (Kevin)》之銘言: : 各位好,在今日晚上21:50左右, : 在中正路往景新街前進時,剛過了高架橋,就有台208惡意從右側抄車,將我們的車 : 凹了一個洞,而當時因車潮多,208司機也無意停下並加速駛離。 : 公車的車牌是 406-f y,名字似乎是叫做鄭為升。 : 但不想隨意指認,想請求各位大大能否提供小弟行車紀錄影片或是解決方案呢! : 感謝,已報警。 看了推文,認不住出來回一下 刑法的肇事逃逸罪須有人受傷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罪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人受傷的肇逃 僅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處置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 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無人受傷你去報警,就是所謂的A3肇逃 警方會通知肇逃車主說明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 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或不提供駕駛者資料,吊扣該車 牌照一至三個月 但是關於你的車損只能依民事訴訟的方法向對方求償,因為無人受傷不是刑事案件 要自己上法院求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99.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54520798.A.CD9.html ※ 編輯: miccer (42.66.99.13), 02/04/2016 01:34:46 ※ 編輯: miccer (42.66.99.13), 02/04/2016 01:36:06

02/04 01:58, , 1F
推 還是肇逃
02/04 01:58, 1F

02/04 02:02, , 2F
推這篇 只能說原事主就當作學個經驗吧 有受傷紀錄基
02/04 02:02, 2F

02/04 02:02, , 3F
本上可以告過失傷害屬刑事訴訟 再伴隨民事求償這樣
02/04 02:02, 3F

02/04 02:02, , 4F
比較有利 其實當下管無論如何先報警叫救護車才有紀
02/04 02:02, 4F

02/04 02:02, , 5F
錄 雖然看似耗費醫療資源但沒辦法這是自保之道 法律
02/04 02:02, 5F

02/04 02:02, , 6F
或許不是每個人的專業 但每個人生活皆受法律規範時
02/04 02:02, 6F

02/04 02:02, , 7F
有基本的常識就變成必要的了....
02/04 02:02, 7F

02/04 08:24, , 8F
噓樓上,消防遇到這種心態到現場只會覺得賭爛
02/04 08:24, 8F

02/04 08:25, , 9F
不是看似浪費醫療資源,是真的浪費zz
02/04 08:25, 9F

02/04 09:26, , 10F
噓二樓,不要浪費資源好嗎?
02/04 09:26, 10F

02/04 09:27, , 11F
自私就自私,浪費就浪費,講一堆有的沒的
02/04 09:27, 11F

02/04 09:28, , 12F
這到底關救護車什麼事呢?跟自保又有什麼關係?
02/04 09:28, 12F

02/04 10:02, , 13F
報警就有紀錄了 不要亂叫救護車好嗎
02/04 10:02, 13F

02/04 10:04, , 14F
沒受傷叫警察就好叫甚麼救護車,2F別誤導
02/04 10:04, 14F

02/04 11:57, , 15F
請問為什麼稱呼A3??
02/04 11:57, 15F

02/04 13:07, , 16F
交通事故分做三級
02/04 13:07, 16F

02/04 13:08, , 17F
A1:事故當事人24小時內死亡
02/04 13:08, 17F

02/04 13:08, , 18F
A2:交通事故有人受傷
02/04 13:08, 18F

02/04 13:08, , 19F
A3:單純車損
02/04 13:08, 19F

02/04 13:50, , 20F
沒受傷卻叫救護車,還要告過失傷害,請問驗傷單怎
02/04 13:50, 20F

02/04 13:50, , 21F
麼開?你想害人變誣告嗎?
02/04 13:50, 21F

02/04 23:48, , 22F
二樓真是好笑
02/04 23:48, 22F
文章代碼(AID): #1MiZdUpP (ShuangH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iZdUpP (Shuang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