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擅入高美濕地保護區罰5萬 年開41單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飛出窗外的這片藍天...)時間12年前 (2013/10/25 09:13),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aint01 (聖靈衣)》之銘言: : 擅入高美濕地保護區罰5萬 年開41單 :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4日 上午8:40 : http://tinyurl.com/mdbvwg7 :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 : 台中市高美濕地遊客如織,市府在去年六月廿二日,為避免遊客進入濕地破壞生 : 態,公告實施分區管制,迄今已有卅九位成人、二位未成年者收到罰單,議員楊典忠 : 、陳淑華痛斥,市府一邊開人罰單,一邊卻出現錯誤政令宣導? : 楊典忠表示,台中縣市合併之前,原台中縣政府於二○○四年九月,依野生動物 : 保育法劃設「台中縣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但直到去年六月廿二日,市府於台中市 : 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公告實施分區管制。 : 其中最重要的規定就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進入管制區採集、騷擾、 : 獵捕野生動物,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 : 楊典忠說,依據他的調查,實施迄今已有卅九位成人罰鍰五萬,另有二人未滿十 : 八歲,所以罰金「減半」,只罰二萬五千元。 : 陳淑華說,她就曾接獲投訴,指有未滿十八歲的學生到高美濕地遊玩,因為周邊 ^^^^^^^^^^^^^^ 做錯事就找民代...找民代幫你的錯誤行為背書嗎... : 攤販告知「下去沒關係」,結果不但因此吃上罰單,還被拉到派出所做筆錄,家長接 ^^^^^^^^ 如果攤販告訴你直直往海裡走不會死你相信嗎? 高美的說明告示牌立在那邊的效果不如一個攤販?? : 到通知,嚇得半死,以為孩子發生什麼事。 : 她說,這個案例顯示市府應該全力宣導都沒有做到,現在不但市長的施政報告出 : 現錯誤照片,連雜誌也錯誤,難怪議員賴佳微說,如果民眾看了雜誌而進入保護區、 : 吃上罰單,那誰要負責? ^^^^^^^^^^^^^^^^^^^^ 大家現在資訊管道來源那麼多...高美濕地這種全國性的景點會沒有說明指示嗎? 吃了罰單當然是自己負責... 很多人做錯事就找藉口硬拗...還順便找民代幫你背書... 合理化自己的錯誤...看了不以為然... 大統的老闆賣假油說是管線問題、加棉籽油說是別人不會使用... 富味香說一切都是工廠研發經理的錯... 錯就錯...接受處罰以後改正不要再犯...認錯什麼時候變成一件很難的事... 每個人都會有犯錯的時候...人不是神 如果沒有罰則...乾脆大家一起下去愛怎麼踩就怎麼踩... 最好是把特有種雲林莞草跟裡面的生物都踩死... 然後大家再一起罵政府怎麼都不強力取締...不好好保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91.191

10/26 03:07, , 1F
我覺得問題的源頭就是政府,保護區就應該低調而不是連
10/26 03:07, 1F

10/26 03:08, , 2F
政府刊物也拼命宣傳高美濕地而且不會特別寫出管制區!
10/26 03:08, 2F

11/01 23:48, , 3F
只准看夕陽 不准踩沙攤 XD
11/01 23:48, 3F

11/14 10:56, , 4F
攤販也不要在那邊賣比較好!
11/14 10:56, 4F
文章代碼(AID): #1IQSMnVk (TaichungCont)
文章代碼(AID): #1IQSMnVk (TaichungC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