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南環保局檢舉流程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甜甜-5樓/威秀影城1廳)時間10年前 (2015/07/12 15:16),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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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54085438 (iverson)》之銘言: : 昨天開車 回家 到南區金華路與新興路 我前方的車輛沿路一直丟垃圾 : 連停紅綠燈 打開窗戶 吃著荔枝皮就往外丟至少吃快20顆 誇張到不行 : 回家把行車紀錄器 拉出來 : 看了台南環保局官網 只看到烏賊車跟操音檢舉 : 想問正確檢舉流程 ========================= 應該不是駕駛人邊開車邊丟垃圾 我想是搭乘該駕車的友人 目前法規該法為「行為法」,也就是罰該行為人,我想你的檢舉影片中,應該是乘客丟垃 圾動作明確,若車主不願提供乘客身分,因此也無法開罰。 雖說亂丟垃圾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以6000元罰款,但這是行為法喔!! 你可以不用去檢舉了,另外這法案環保署有提法案修改但在立法院躺了四年 我想短期內這個法也不會有變動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52.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36685396.A.B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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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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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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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的立法院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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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請警察查資料嗎\?? 環保局沒那麼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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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2:20, , 6F
法規應該改成「若車主不願提供乘客身分,則由車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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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開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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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eXHKk7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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