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工時薪給90元 1連鎖茶飲挨罰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aurora)時間10年前 (2016/09/02 08:23),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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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ourMom (幼蟒)》之銘言: : 打工時薪給90元 1連鎖茶飲挨罰 :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 2016-09-01 :  針對網友日前在臉書貼出友人在某連鎖茶飲永康分店打工,時薪僅有九十元,並外加 : 多不合理的扣薪規定,勞工局獲悉後前往現場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事業單位違反勞基 : ,將依法展開後續裁罰程序。 :  勞工局指出,目前月薪的基本工資為新台幣兩萬零八元,時薪為每小時一百二十元。 : 主聘用勞工,無論是暑假短期工讀生抑或是長期性的正職員工,都應依法置備勞工名卡 : 名卡內應記載勞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編號 : 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等等必要事項,未置備者將受罰鍰。此外,雇主 : 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並保存五年,出勤紀錄要詳實記載至分鐘,不得僅以簽 : 退的方式記載;實務上,很多事業單位誤以為只是假日來支援的人手、短期工讀、抑或 : 是試用期間,故無須置備出勤紀錄,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及保存五年者,罰鍰今年已提 : 為九至四十五萬元。而未置備、保存工資清冊者,則處新台幣二至三十萬萬元罰鍰。 :  勞工局說,本案雇主將工資清冊和出勤紀錄連同發薪時交予勞工,業已違反相關規定 : 。 : http://cdns.com.tw/news.php?n_id=1&nc_id=114891 我97年去一家赤X擔仔麵永華分店打工,說好聽時薪100(當時最低時薪也才9X元),但是 店長說要押30元,也就是時薪70,第二個月才給100,然後也會把第一個月押的30一併還 給我。 結果做兩個月後剛好碰上要大學新訓,離職,等他們月底結算後我還特地跑一趟永華路市 議會那邊的分店領,當時是副店長拿薪水給我的,副店是說,據店長的意思是,我這兩個 月表現不佳,所以第一個月的30元就不還我,第二個月依然也只70元 真是有夠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98.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72775820.A.0E2.html

09/02 08:37, , 1F
N年前全美戲院只給60....現在不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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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8:40, , 2F
等等有人會問檢舉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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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前在中正路打工時薪59元 不過那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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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聽朋友說現在也是XD 收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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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剛好大學新訓呀?有些事是剛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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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7:24, , 6F
重罰2萬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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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oCQC3Y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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