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失望的台南市政府-林作家之死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Endure to the end)時間9年前 (2017/05/03 18:07), 編輯推噓14(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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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ller85 (柏)》之銘言: : 各位喜愛台南版的版友 如果最近有follow 補習班疑似性侵事件 : 一定都會發現台南市政府處理的荒腔走板! : 各局處不僅毫無作為 從上到下 社會局 衛生局 警察局 : 不僅不中立 甚或壓制輿論 禁止公眾討論此一事件 : 這兩天新聞更傳出醫生一家人遭受威脅 : 身為一個六年成大人,自認半個台南人 : 一直以來都對賴市長及台南市政府有極大期望跟支持 : 但在這件事上 對於他們的處理,感到非常難過!!失望!!! : 今天早上打電話到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達輿論及自身的不滿 : 顯然整個市政府沒有意識到輿論延燒以及此一問題的嚴重性! : 相關接聽人員表達並無接受到或接聽到相關抱怨的電話或信件 : 所以,在這邊請喜愛台南的版友能幫忙打電話到市政府表達人民的不滿! : 我不知道我一個人力量多大,但我相信靠大家 : 洪仲丘事件能找回部分正義 : 這件事情也能! : 拿起你的電話 市政府:06-2991111 或1999 轉社會局 身為曾是林醫師的病人,我也對台南市社會局居然發公文要林醫師噤聲 覺得實在是荒腔走板,除了勞工局爛到常常得跨區去申訴, 現在社會局現也是個標準豬隊友,法律亂解釋一通 但倘若你非當事人,或手中有所本可以爆料供大眾檢視, 我不建議以打電話進社會局的方式強出頭,反該要求市長, 對此公文事件汰換不適任人員, 並監督立法委員新版補教業管理條例盡速過關, 除了禁用假名外,甚至把那種借名榜單、 補教老師球員兼裁判(開補習班兼入闈出考題,或親屬之間透露)..等歪風 都好好整頓一番 而這事件呢?『再』繼續觀察一陣子 為什麼我會說『再觀察』呢?其實是類似的狼師誘姦事件過去也發生過, 剛好也是發生在『台南』!只不過年代久遠(1965年),被大家遺忘了 當然,在這個風向很亂的時間點,提下面這件事我也有帶風向之嫌, 但我不希望這事件變成政治籌碼隨便放話,畢竟有議員誇下海口賭上政治生命 (鬼才信咧,某國民黨里長切腹變切魚腹,那個說要吞曲棍球的....) 每個想選市長的都陸續在網路開始表態,現在又有被煽動的同學號召打電話.... 這資料取自管仁健先生著的『你不知道的台灣-校園奇案』,ISBN13:9789576636691 網路上也有 http://mypaper.pchome.com.tw/kuan0416/post/1322339087 這套書共三本絕版了,我希望能因這次事件多個幾刷,讓我買到其中一本.. Q_Q ------------------------------------------------------------------------- 台灣小學校園裡最有名的「郎師」(管仁健/著) 「狼師」這個令家長聞之色變的名詞,對台灣人來說應該算是外來語; 但在水果報與數字週刊登台後,「狼師」這個港式標題用語, 竟然讓台灣其他自認是優質報刊的媒體也爭相引用,後來連許多官方文書上, 在調查學童遭師長性侵時,也都堂而皇之的使用。其實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 戒嚴時代的報紙上雖還沒有「狼師」一詞,但小學校園裡的這些禽獸卻從未絕跡過, 只是大多都被校方與教育行政當局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即使見報也只是一張郵票大小,而且一天就結束;因為就報紙銷售率來看, 這種人與這種事,實在不能算是「新聞」。   真正在報紙上能演變成連續劇的新聞,不是小學校園裡的「狼師」, 而是這位「郎師」,全稱應該叫做「薄倖郎師」。這位倒楣的男主角, 結婚典禮還沒開始,就被警員帶走,收押在台南看守所,不但受盡辱罵嘲笑, 最後還被判刑免職。但這位「薄倖郎師」,根本沒有性侵或猥褻學童等獸行, 只是處理感情問題的手段太過粗糙,犯了老蔣當時最忌諱的「破壞省籍和諧」。 軍中有句話說:「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的」, 這位情場太過得意的「郎師」撫今追昔,只能感嘆自己「生不逢辰」吧!   1965年4月4日上午十一時半,台南市西門路的知名餐館「鴨子樓」前, 正駛來一台粉紅色的結婚禮車,這種排場在當時民風還淳樸的南台灣, 可說是一場既浪漫又高調的奢華婚禮。穿著燕尾服的帥哥新郎, 是高雄市中洲國校教員李森(26歲,重慶人,隻身來台, 戶籍隨養父潘鑫登記在台南縣新化鎮和平路╳1號); 穿著白紗禮服的美麗新娘,則是台南市北區「九六新村」裡的美女王春璦 (26歲,河北人,台南市精忠街8╳2號)。新郎與新娘一下禮車, 「鴨子樓」前的樂隊,立刻奏起了溫馨的結婚進行曲。   就在新郎與新娘甜蜜的緩緩攜手走上樓梯時,久候在三樓宴客廳裡的眾多賓客, 也在主婚人台南師專校長羅人杰的帶領下,紛紛拍手歡迎。 但就在新郎新娘剛走到二樓時,忽然從房裡衝出兩個年輕的制服警員, 一舉攔住了新郎,喝斥:「你是李森嗎?」李森回答:「我是,兩位……」 李森還沒問完,房裡又慢慢走來一個穿中山裝的中年男子, 大罵:「你這個小王八羔子,很能『幹』是不是?那邊搞了個處女墮胎, 這裡又想結婚。我告訴你,你好日子過完了,劉╳枝服毒自盡了, 你還是趕快去把屁股洗乾淨,進去之後換你要被人╳╳了。」   這位穿中山裝的中年男子,一邊怒罵一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封信, 攤開來讓李森瞄了一眼。所有賓客就眼睜睜的看著面色慘白、全身發抖的李森, 被這三個兇神惡煞莫名其妙的帶走。新娘王春璦卻表現得很鎮靜,似乎很有預備的, 默默的到二樓的房間裡,換下白紗禮服,改穿旗袍出來, 與哥哥王春生一起向賓客說明:「新郎臨時有點事,不能在場,因此婚禮暫停; 但喜宴仍繼續,請各位嘉賓務必酒足飯飽後再離開。」主婚人羅人杰走下台來, 向他昔日的學生王春生詢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怎麼新郎會被警察帶走?   。。。。。。。。。。。。。。。。。。。。   警察在大囍之日將新郎帶走,而且身邊又跟著一大群記者, 顯然新郎絕不是犯了什麼政治上禁忌,否則鷹犬必然是秘密行動, 不會帶著記者來抓人。賓客們議論紛紛,好心的記者就告訴他們, 原來在婚禮(4日)之前一晚,在高雄市蔡外科醫院擔任護士的另一少女劉╳枝 (21歲,台南縣新化鎮人,戶籍設在新化鎮中山路15巷╳號之一)突然由高雄趕來, 在台南市中正路松金旅社三樓18號房,留下這封給「薄倖郎」李森的遺書後服毒自殺。 信裡的內容是這樣的:   「森:自咱們五年前認識以來,我一直真心愛你,而且咱們訂婚以後, 我受了千般痛苦來完成你的學業,今日你學業已成,真想不到你就這樣變心, 枉費我五年來對你的真心。前日嫂嫂問我說:你要跟人家結婚,我確實不會相信, 但事情真的發生在明天,我不能不相信,你有什麼道理來跟我解除婚約, 就要跟人家結婚?難道我真的有對不起你的地方,我已無勇氣,只希望你記得三年前, 你向先生所說保證結婚,我沒有什麼東西送給你,只有一死,送你真心。祝幸福。 五四(1965)、四、四,╳枝絕筆。」   劉╳枝的哥哥劉二森與嫂嫂余繡雲,3日晚間在家中發現妹妹不見了, 找遍全家也沒找到人,只找到一封遺書,嚇得趕緊向警方報案, 並與警察們到台南市各大小各旅社一一查詢,終於在4日凌晨4時許, 才在中正路松金旅社的旅客住宿登記簿裡,發現妹妹登記住宿的筆跡。 警方會同服務生打開三樓18號的房門後,將昏迷不醒的劉╳枝送往省立台南醫院急救。 劉╳枝留給兄嫂的遺書是這樣寫的:「哥哥及嫂嫂:自從事情發生以來, 確實給你們為我煩得一肚子氣,我是知道,但求你們原諒, 我迄今已無勇氣重見你們的面,但最後拜託你,叫媽媽不要為我太傷心。 五四、四、1965)、晚,妹╳枝絕筆。」   由於劉╳枝在遺書中提到,她與李森是在1961年8月因朋友介紹而相識, 1962年4月在李森半逼半求下失去童貞,5月發覺懷孕, 7月被李森強迫帶去台南市中正路黃金枝婦產科醫院打胎,8月與李森訂婚, 訂婚禮物有戒指兩枚及大衣一件。三天前她知道李森與王春璦結婚已無轉圜, 因而專程自高雄北上台南市「死諫」,藥物則是由她所服務的蔡外科醫院帶出來的。 由於劉╳枝送往省立台南醫院急救後生死未卜,她的「死諫」果然震驚全台, 不但迫使李森與王春的婚禮臨時取消,李森還因此被收押在台南看守所。   。。。。。。。。。。。。。。。。。。。。   其實李森身材瘦高,一表人才,又是台南師專的高材生,在台南縣新化鎮一帶, 早已是人人稱道的好青年。1939年生於中日戰爭時國民政府陪都重慶的李森, 幼年時母親趙氏死於日軍大轟炸,八歲時他隨父親李祥貴跟著潰敗的國軍流亡到金門, 十歲時韓戰爆發,美軍封鎖台海後,國共內戰的情勢稍稍穩定,老蔣才開始整頓國軍。 當時來台與駐紮外島的各部隊中,還有很多小孩在充當雜役和勤務兵, 他們有的是跟著父兄、有的是戰友托孤、也有的純粹是逃難的孤兒。 在整頓之後,年齡大一點、身高也夠的孩子,改編到其他部隊集中整訓, 其餘太小的則被驅離。   十歲的李森從金門被送到台灣後,李祥貴先寫信給一位住在宜蘭的老同事, 請他收容李森;但那位同事本身就子女眾多,幾個月後已負擔不起。 李祥貴只好再寫信給住在台南的老同事潘鑫,拜託他能協助。 由於潘鑫本身就是國軍遺眷收容所的負責人,就將李森接來新化鎮, 和其他國軍遺眷一樣,戶口報在他的共同事業戶內, 因此在戶籍上李森登記為潘鑫的養子。李森在台灣有了戶口後, 進入新化鎮虎頭埠的國校五年級就讀;但當時台灣是民窮軍更窮, 軍人一天都只能吃兩餐,何況是沒有戰力的孤兒。 因此被收容的孩子仍舊是要自力更生,李森除了白天讀書, 夜晚還要去替農家搬運及清掃雞屎。   但李森天賦優異,雖然沒補習,放學後還要去打工賺錢,但功課依然名列前矛。 1953年國校畢業時,竟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了新化初中,成了當地人的傳奇。 在班上也有一本地富商的女兒愛上了他,被其他女同學戲稱是「三木嫂」 (森就是三木),兩人出雙入對,羨煞其他同學。 可惜「三木嫂」的父母知道後,大力反對女兒跟一個外省孤兒來往, 兩人只能分手。1956年新化初中畢業後,李森根本無力升學, 但「三木嫂」竟代出報名費,贊助他去報考公費的台南師範,李森果然又金榜題名。   1959年台南師範畢業後,李森被分發到新化鎮的大新國校任教, 他的苦學與奮鬥經歷,在新化鎮已是人人稱道。1962年在大新國校任教任教滿三年後, 李森又報考已升格的台南師專,結果再次高中。雖然李森是外省人, 但十歲時以一個孤兒的身分來到新化鎮,這十多年來靠著苦學, 已考上公費的台南師專,當地人對他的感覺已從輕視變為敬仰, 這裡面當然也包括了以「死諫」阻擋他變心的劉╳枝一家人。   。。。。。。。。。。。。。。。。。。。。   4日中午發生在台南的「前未婚妻死諫,浪漫婚禮中斷」事件,到了次日, 已成了全台各報的話題新聞。5日下午,在台南醫院急救的劉╳枝, 昏迷三十小時後終於脫離險境,轉送505號病房靜養, 並接受南市警二分局府前派出所警員偵訊時,仍稱李森為未婚夫。 她說1960年7月,她在父親所開設的新光醫院當護士, 經由友人陳魁武與蔡貴的介紹,認識了在大新國校任教的本地青年李森。 由於李森在當地苦學而成為教員的奮鬥故事,她早已聽說, 見面之後也留下深刻好印象,可說是一見鍾情,自此花前月下,沒多久就論及婚嫁。   但李森託人向劉家正式提親。劉╳枝的母親劉周╳春卻嫌棄李森是個貧無立椎的 外省孤兒,就藉口劉╳枝有姐妹六個,大姐雖已出經,但二姐三姐都還待字閨中, 依照本省習俗,劉╳枝不能搶在兩個姐姐之前出嫁。但劉周╳春雖極力反對, 劉╳枝卻不為所動,繼續與李森交往,因而經常被母親辱罵,甚至慘遭毒打, 但劉╳枝卻甘之如飴,始終不改初衷。1962年4月,劉╳枝經不起李森的半迫半求, 在大新國校李森的宿舍裡獻出童貞,她對警員說自己當時雖曾哭泣, 但並不懊悔;因為她相信李森一定會與她成婚,絕不會欺騙她。   1962年7月,劉╳枝發現已懷孕兩個月,李森要求為了他的前途, 一定要立刻拿掉小孩,劉╳枝不肯,李森於是請同學林根源及其女友吳蒲來當忙勸說, 保證李森不會變心,一定會與她結婚,劉╳枝才在三人的陪伴下, 去中正路黃金枝婦產科醫院墮胎,然後藏匿在火車站前的永福旅社休養, 由李森、林根源及吳蒲三人輪流照顧。8月劉周╳春發現離家出走的女兒, 竟然已跟李森暗結珠胎,憤而要提告。媳婦余繡雲多次專程從高雄回到新化, 在婆婆面前替這兩個人說項。余繡雲認為李森這個人不壞,苦學向上, 也粗通幾句台語,既然小姑已失身於他,還懷孕墮胎,即使興訟於公堂也無濟於事, 何不乾脆成全這兩人?   劉周╳春在媳婦的緩頰下,心想事以至此,殘花敗柳的女兒要在本地另覓良緣 也不容易,就勉強同意先定婚,結婚則再延遲一段時期。李森在朋友資助下, 付了一千元當聘金,再買了二只訂婚戒指就算是聘禮了。到了9月,師專考試放榜, 李森金榜題名,在當地成為美談,劉家人也覺得很風光, 劉周╳春自此才把李森視為乘龍快婿,劉家上上下下也才開始把李森當姑爺看待。 由於師專學生必須住校,劉╳枝給了李森八百元的盤纏, 之後每個月也都從護士微薄的薪水裡,拿出二百元供李森花用。 對其他都拿公費維生的師專學生來說,李森在同學當中,算得上是個「小富翁」了。   。。。。。。。。。。。。。。。。。。。。   李森在接受警員偵訊時,在證據確鑿後已不再像之前那樣「鐵齒」, 對記者堅決否認與劉╳枝有肉體關係,只強調兩人是「很好的朋友」, 但仍否認曾與劉╳枝定過婚與教唆墮胎,因為他認為一切都要「講證據」。 他也抱怨劉家的人個個勢利眼,從來就看不起他。 他解釋說給劉╳枝一千元是讓她買東西,不是要訂婚。他雖曾與劉╳枝論及婚嫁, 但卻是因劉家反對才不成的。 又說在4月3日曾與劉╳枝的哥哥劉二森在台南市通過電話,希望能圓滿解決這件事, 但遭劉二森拒絕。   李森也向警方表示,去年七月他自台南師專畢業,分派到高雄市中洲國校實習, 劉╳枝已在高雄市蔡外科醫院服務,每次去找她,她都藉口工作忙碌或花費太大, 不肯跟他去旅社幽會,兩人只能在醫院的護士寢室裡「草草了事」。 而且報紙寫得都不對,劉╳枝的父親並不是醫師,而是水泥匠; 劉╳枝也只有小學畢業,是私人醫院裡的「助理」,根本不是護士; 與省立台南家職畢業,又在公家機關服務的王春璦相比,真的是天地之別。 雖然他仍顧念舊情,但劉╳枝卻很固執,不但不願「做小」, 連「兩頭大」都沒得談,最後導致劉╳枝自殺,製造社會動盪,破壞省籍和諧, 他深感愧疚不安,也願謀求一切辦法善後。   李森的辯解讓劉╳枝一家人大怒,乾脆公布三封李森就讀南師時寫給劉╳枝的情書: 「咪:告訴你,我的整個心身,只容許有你一個,尤其在愛情、婚姻的路上, 更是不許他人進入你我之間。咪:你當然知道,一個男人自己宣布他有未婚妻, 是阻止別的女人再來接近他,我當然更不會招惹別的女人的。咪,你說對嗎?咪: 請你以後不要再懷疑我會對他人如何如何了。只要記住: 有一個尚在讀書讀書的男人正深愛著你,這個人就是你的未婚夫婿。森上。」   「咪:將來的你,永遠在我身邊。我一定不讓你受到一點委屈,我不讓你愁苦。 結婚以後,你是我的好太太,是我孩子的好母親。再過幾天就要過農曆年了, 希望你能早點回來。你知道我這幾天是多麼的難過,每天對著你的照片, 輕輕的呼喚著:『咪!咪!你現在很忙嗎?我在叫你,你聽見了嗎?』 盼望你的來信,森上。」   「咪:學校的體操課程,都是粗線條的動作,動作都是野的, 但其他課程又都恢復了文明,找不出一點野的味道。咪:你希望我變得野一點, 還是希望我比以前更文明?趕快祈禱吧!你會如願的!咪:我必須重申我的心意, 不管我是野的,還是文明的,你都是我心中唯一的未婚妻子,別人站不了你的位子。 森上」   。。。。。。。。。。。。。。。。。。。。   劉╳枝清醒過來後,警員就押著李森來到病床前,劉╳枝看到李森, 第一句話就責問李森說:「你不是結婚了嗎?還來這裡做什麼?」李森只回答了一句: 「我昨天有結婚……」再要說下去時,就被在旁的劉╳枝親屬阻止。 警員訊問劉╳枝時,劉╳枝還無力回答,只好由嫂嫂余繡雲代答,讓李森頗為不滿, 要求警方應聽取劉╳枝本人的回答,劉╳枝的親屬也很不滿, 要求警員趕快將李森帶走。李森被押回警局後, 台南地檢處陳國樑檢察官以黃金枝與李森二人,在劉╳枝墮胎部份, 涉及刑法290條「意圖營利使懷胎婦女墮胎」,因而簽發押票將二人收押。   雖然檢察官簽發押票所寫的羈押理由,指黃、李二人有「有湮滅證據及串供之虞」, 因此在羈押中特別指示:「禁止接見與通信」。但明眼人其實都知道, 墮胎又不是重罪,辦案何需收押禁見?但這案子與1950年台北的陳╳卿殉情案太像了, 外省男子與本省女子相戀,因為女方家長反對, 男子反而改娶教育程度較高的外省女子,結果失身的本省女子不甘人財兩失而自盡。 這種年輕女子的殉情案,案情本身雖然很單純, 可是卻會牽連台灣社會最敏感的族群衝突。幸好這次劉╳枝服毒已被救回, 老蔣當然不願本案風波再起,先將李森關起來,把本案「冷處理」後,觀察社會動態, 再決定下一步要怎麼走?   4月6日下午四時,陳檢察官再開偵查庭,李森承認曾於1962年7月間陪同劉╳枝 至黃金枝婦產科醫院墮胎,並付了手術費三百元。陳檢察官追問李森, 要他就劉╳枝與王春璦二女之間的做好取捨。李森對陳檢察官說: 「我與劉╳枝實在是個『性』不合,根本無法繼續相處,出去後還是要與王春璦結婚, 因為今年2月14日到16日三天,我與王春璦同遊澎湖,現在王春璦已懷有二個月身孕, 不能一錯再錯,使王春璦也跟劉╳枝一樣去尋短。」陳檢察官又問李森: 「劉╳枝又該怎麼辦?」李森回答說:「劉╳枝雖然也曾為他懷過孕,但已成過去, 也打過胎了,現在一無掛念,不像王春璦現在腹內有塊肉, 因此我會在其他方面給劉╳枝賠償。」但陳檢察官又問李森:「你認為王春璦還愛你? 還願意和你結婚嗎?」李森無法回答。   由於社會輿論都支持曾出錢供養李森讀書的劉╳枝,而把王春璦當成是橫刀奪愛的 「小三」。王春璦的哥哥王春生,也就是李森在台南師專的同學, 趕緊出面滅火說:「這次不幸事件,讓我深感自己對社交方面的常識及經驗不夠, 今後對弟妹管教當更加注意。李森的所為我無法諒解,但他目前的處境我很同情, 只要他肯俯首認錯,重新做人,我仍然願意和他保持友誼。春璦是想得天真了些, 以致有今天的錯誤,但是我不忍心過於苛責她。她與李森在台灣都是孤兒, 我是她唯一的至親,我仍然要關懷她。至於對婚變案中服毒自殺的劉╳枝, 也祝她早日康復。」   。。。。。。。。。。。。。。。。。。。。   王春生代替妹妹王春璦出面道歉後,社會輿情又起了重大變化, 因為劉╳枝的家人在媒體前顯然太過強勢。雖然劉╳枝對李森扶持多年, 但她的家人既看不起苦學向上的在台孤兒,又一再攔阻婚事, 以致李森移情別戀於同樣是在台孤兒的同學王春生的妹妹,因此劉╳枝的不幸, 她的家人也該負起責任。當輿論轉向之後,不會再有族群衝突的顧慮, 陳檢查官當然也就無須再羈押李森與黃金枝醫師兩人了。 由於黃金枝醫師是本省望族,又是日本東京大學醫學士, 雖然陳檢查官要求的是「舖保三萬元」, 但很快的就有台南市民權路的興文齋文具行出面具保,讓黃醫師重獲自由。   可是李森是個孤兒,闖下此大禍之後,他戶籍上的養父潘鑫,已改調蘇澳榮民醫院。 他說自1956年退役後,和李森早已十年沒見面。 自己當年只是共同戶裡數百名遺眷的戶長,其實與李森並無收養關係。 台南師專校長羅人杰也說李森行為不端,咎由自取,現在還在實習階段, 近日內校方將發布退學公告。可憐的李森竟然無人願保,直到7日下午, 終於有一位自稱是「朋友」的中年女子出面具保,記者多方查詢, 才發現這位「朋友」竟是台南市議會主任祕書黃英的夫人黃王玉潔。 黃夫人說是因同情李森隻身在台,竟然無人願保; 加上幾年前李森曾是他兒子的家教,因此願意出面做保。   這位黃夫人的兒子是誰?一般人也許不知,但了解國軍歷史的人就會發現, 他就是讓老蔣兩大特務系統惡鬥,憲警頭子惡言相向的當事人黃元琮。 1963年7月24日晚間八時,憲兵黃元琮自稱因榮譽假而返回台南省親後, 在南門路欲搭公路局客車返回左營時,遭南市警局少年組組長李滌生率隊員等多人 毆辱,再挾持登上警車押返刑警隊繼續毆打,然後用警車載往左營推下車後棄之不顧。 消息見報後經憲警雙方舉行協調會議,警方向憲兵單位致歉。其實這個案例, 在兩蔣時代的憲警衝突史上,比起上海金都戲院血案、台北遠東戲院血案、 中山北路夢咖啡血案、南台灣炸彈怪客案等,根本排不上名。   但省警務處長張國疆29日晚上九時半,代表警方發表談話說:「為了整飭警察風紀, 對此事件除已派員實地調查外,警務處絕不護短。憲警原為一家,素來合作無間, 絕不會為了這次誤會而影響情感,現憲警兩方均已取得諒解。」 但張國疆在道歉後又補充說明:「據我所知,台南市警局少年組獲悉黃元琮具有憲兵 身份後,即派車將其護送到左營,並未棄之不顧。至於發生誤會的主因, 是因黃元琮未服役前,在台南是個不良少年,少年隊有案可稽。」 這一「棉裡帶針」的道歉,讓憲警日後衝突更白熱化。 由於黃元琮的父親黃英是台南市議會主任秘書, 市議會第九次臨時大會因此變更議事日程,改在31日召開大會, 要市警局各級主管列席報告此案。   憲警衝突從街頭延燒到議場,雙方各有支持的議員相互叫囂。 一派議員指責警方枉顧人權,連憲兵也都難逃濫捕毆辱,何況是平民百姓? 另一派則痛罵黃英管教無方,也質疑憲兵單位為何選不良少年來維持軍紀? 雙方舌劍唇槍,你來我往,完全癱瘓了議會。最後議會裡年紀最大的議員周王倩綺, 忍不住起立發言說:「這只是小孩子打架,做家長的何必傷感情? 警局內部的行政處分,由其自己辦理就好了。這個會期議程已經拖了這麼久, 53年度(1964年)的地方總預算案至今尚未審查完成,時間已不多了, 請黃主祕不要再追究,免得耽誤了耽誤了正題。」周老太太何以能獨排眾議, 讓議程恢復正軌?原來她是空戰英雄周志開的母親,在三軍裡都夙有清望, 被尊為「空軍之母」。   。。。。。。。。。。。。。。。。。。。。   周老太太一說完,所有議員都乖乖坐下,連黃主祕也只能站起來致歉: 「感謝周老太太的指教,此次事件全是因我自己家教不嚴,非常慚愧。先前發表聲明, 只是針對警務處長『不良少年』的談話予以反駁,並非有意以主祕身份利用議會出氣, 這件案子日後如何處理都無意見。」大會最後勉強做成結論: 「請省警務處對本市警察局處理本案不當,應查明失職人員議處,以整頓警察風氣。」 9月19日台南地檢處偵查終結,經傳訊證人劉壽齡、侯政、鄭萬得、馬清水等人 多次開庭偵查後,被告台南市刑警少年組長李滌生與組員蔣江河, 被控事實與構成要件不合,黃元琮亦無無確切證據足以證明李、蔣二人曾毆辱, 因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當李森被台南市議會主任祕書黃英的夫人黃王玉潔自看守所保出後, 記者才驚覺原來他就是把「不良少年」教成「模範兵種」的老師。 但這些來「插花」的情節還不只如此,4月8日上午,澎湖團管區副司令李祥貴上校, 竟專程搭機來到台南市,在中正路上買了兩個禮盒,到黃英家中向黃夫人致謝。 李祥貴說李森是他的親生兒子,但從1952年起已過繼給友人潘鑫為子, 從此和李森脫離了父子關係,十多年來從未見面,也未通音信。 李森卻說他對自己的父親已無印象,這麼多年來從未接到過父親的任何一封信, 也未見過面,不知他現在出來是要做什麼?   由於李森在交保後,8日下午仍未回到他實習的高雄市中洲國校, 依規定春假只放到6日為止,他應在7日回校,卻沒辦請假手續, 僅由一位同事替他寫了一張請假條,代請事假兩天。中洲國校校長蔡鳳鳴說: 「李森原準備請婚假的,現在婚沒有結成,婚假的手續也就沒辦。」 大家最關心的還是「郎師」李森如果回到學校,校方是否讓他繼續教書? 蔡校長專程到市政府教育科向王清波科長請示,結論是在李森刑事責任未確定前, 教育廳也尚未有指示,校方不能拒絕李森回校繼續實習。 但為了避免學童的心理受影響,將改派他擔任行政或事務的工作, 而不讓他再接觸學生。   在劉╳枝獲救康復十天後,「郎師案」的事態發展已很清晰。 李森還是堅持要娶外省孤兒王春璦為妻,王春璦與兄嫂也願原諒李森, 於是兩人已合法登記為夫妻;現在只剩下劉╳枝在認清事實後, 還是否願與李森和解了。19日起李森的婚假期滿,回到中洲國校上班時, 校方已不讓他繼續擔任導師,而是在辦公室內處理一般行政。 學生們都爭先恐後的在窗外圍觀,教職員則三五成群的在一旁竊竊私語, 但很少有人和他講話,讓李森坐在辦公室裡也很尷尬。李森雖然獲得交保, 而且與第二任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也將面臨退學與失業的雙重危機。   。。。。。。。。。。。。。。。。。。。。   康復返家後的劉╳枝,19日上午也沒閒著,一大早南下高雄市議會請願, 要求議長王玉雲代其主持正義,為弱女伸冤。劉╳枝口頭請願後, 當場由吳鐘靈議員代筆,寫成一份簡單的陳情書:「民被李亂,自知理屈, 允於十日內圓滿解決,但迄半月有餘,未見履行。顯然存心詐騙。 為使社會各界明瞭全案真相,懇請貴會主持正義,從中調處,實感德便。」 王玉雲議長表示願為她奔走,但也勸她想開一點。他認為李森這種始亂終棄的劣行, 已不足為人師表,應受懲處。教育科長王清波也安慰她說: 「刑事部份已由法院偵辦中,李森一旦被起訴,教育科立即予以停職。至於行政處分, 市府已呈報教育廳,尚待指示。」   劉╳枝向王議長抱怨說:「李森真是無情無義,我在高雄一天等過一天, 他竟連看我一次都不來,也沒有給我寫一封信,還說要和我和解,實在毫無誠意。 當初他帶我到台南去打胎時,事先騙我是去檢查的,因為當時我覺得有點懷孕的現象, 就一再催他趕快結婚,但他總是推推拖拖的,還說要帶我到台南去檢查檢查 是否真的懷孕。誰知他帶我到醫院後,竟硬要我打胎,在那時候,他就已經變了心。 最可惡的是他在事發後,還說許多沒良心的話,傷害我的家人。 我要李森拿出三萬元作民事和解,目的是要讓李森去向人告貸, 使他以後的日子不好過,給這個薄情的人一點懲罰。只要李森拿出三萬元來, 我就可以和解,但我並不要這三萬元,我要全部捐給孤兒院。」   5月4日上午九,檢察官陳國樑續開偵查庭,票傳七個曾在黃金枝婦產科醫院墮胎的 婦女,結果三人未到庭,楊吳╳香、白╳、林╳柿、魏╳真四人在接受偵訊後飭回。 由於此一婚變案而引起的墮胎案,根據黃金枝婦產科醫院的三百餘份可疑病歷, 已先後票傳者三十多位疑似墮胎婦女,共開過六次偵查庭,案情越查越複雜, 在台南這裡也引起不安。6月10日,台南地方法院審判,李森教唆懷胎婦女以他法墮胎, 處有期徒刑四月;如易科罰金,以六元折算一日。劉╳枝聽從他人墮胎, 雖辯稱係打胎抑係檢查身體毫無所悉,惟其身為護士,謂不知他人如何為其墮胎, 均屬語不近情。念其年輕識淺,誤觸法網,衡以其犯罪之狀殊堪憫恕, 依法減輕其刑仍嫌過重,爰為免除其刑,以示矜恤。 至於替劉女墮胎的女醫師黃金枝則予以免訴。   轟動一時的「校園郎師案」,在李森被判刑四月而得以易科罰金後, 總算是告一段落。這是自陳╳卿水門上吊、康╳夜車服毒後, 第三起本省女子被外省男子始亂終棄後的自殺案。男主角李森雖然逃過了牢獄之災, 但早在5月16日法院尚未宣判前,高雄市政府人事獎懲評議委員會, 就先以李森先後與兩位女子發生超友誼關係,經調查屬實,已屬行為不檢, 諭令教育科停止任用一年並呈報省府。等台南地院宣判後,台灣省教育廳又在7月1日, 據高雄市政府簽報李行為不檢、有失師道,且經法院判刑四月,決予免職, 並飭令台南師專勒令退學。從此李森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十年一覺台灣夢, 贏得校園薄倖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05.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93806042.A.A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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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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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是由色狼一詞引用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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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的事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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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路那間啟蔥還啟痣的都沒事了,沒死人都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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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講的是台南版熔爐吧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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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門路那間 真的沒出人命都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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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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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新的衛福部聲明 大轉彎之外還打臉社會局 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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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路鴨子樓 現在還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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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憤怒的! 這就是政府對這件事的輕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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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轉彎之後護航的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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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早上護航的都選擇噤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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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現在衛生局 社會局都主動關心介入了 那為什麼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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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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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講的案例才嚴重,不過新聞熱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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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聰學校事件 當時被懲處公務員後來爽的很 報退休的退休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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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過的後來大多有記功補回來 印象中沒人被判刑沒人遭到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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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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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記得五樓說的那事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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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男人就是背一支雨傘夾兩個攬啪就來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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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南)女人就是愛CCR這種長的和南島民族不一樣,俱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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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國風情的難民男子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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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啟聰好象還是很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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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2QlQh5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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