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沒投保健保被檢舉 竟要員工還這筆錢 慣老闆被法官打臉!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尋尋覓覓)時間6小時前 (2025/07/18 03:27),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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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投保健保被檢舉 竟要員工還這筆錢 慣老闆被法官打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5111687 陳姓老闆未幫員工保健保被投訴,他居然提告向員工求償健保費,台南地院判敗訴。(資 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5/07/17 19:03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陳姓老闆在台南經營沙威瑪漢堡加盟店,委請阿櫻(化名)負 責販售、月薪3萬2千元。該店於約3年後結束營業,阿櫻投訴老闆在僱用期間沒幫員工保 健保,健保署要求老闆補繳10萬多元健保費。老闆認為與阿櫻是委任關係、沒有幫保健保 的義務,提告要求阿櫻還這筆錢。台南地院法官認定主張無理、判老闆敗訴,可上訴。 陳老闆主張,他於2021年8月到2024年7月下旬,在台南某地經營沙威瑪漢堡加盟店,委任 阿櫻銷售,並約定阿櫻自行處理勞、健保費用。不料,沙威瑪店結束營業後,阿櫻向健保 署投訴他未幫員工保健保,他接獲健保署通知後,就補繳阿櫻與其僱主身分的健保費共10 萬9千多元。 陳老闆表示,他與阿櫻是委任關係、並非僱傭關係,阿櫻受他委任期間也以第六類被保險 人身分向區公所投保健保,醫療權益未受損;他並無幫阿櫻保員工健保的義務,因阿櫻的 投訴害他損失10萬9千多元,要求阿櫻賠償這筆錢。 阿櫻駁說,與老闆是僱傭關係,老闆經健保署通知後補繳健保費,已承認雙方是僱傭關係 ,他並未侵權造成老闆損失,老闆的要求不合理。 法官審認,陳老闆所提證據,無法推認其與阿櫻是委任關係,陳老闆與阿櫻的工作契約也 未約定阿櫻不得向主管機關申訴,否則要賠償他補繳的健保費,陳老闆依契約關係求償, 難稱有依據。阿櫻的申訴並無違法,與陳老闆補繳健保費沒有相當因果關係,陳老闆依侵 權關係向阿櫻索償,也沒有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3.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52780421.A.50D.html

07/18 06:29, 3小時前 , 1F
雖然結果是好的,但這法官理由怎麼這麼奇怪?難道契約可以
07/18 06:29, 1F

07/18 06:29, 3小時前 , 2F
寫,不可以申訴嗎?
07/18 06:29, 2F

07/18 07:33, 1小時前 , 3F
哪家店想去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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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7:50, 1小時前 , 4F
台南地院 113,訴,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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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7:50, 1小時前 , 5F
惡魔沙威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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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08:06, 1小時前 , 6F
是因為民庭法官要照原告主張依契約請求去判的關係嗎?
07/18 08:06, 6F

07/18 08:06, 1小時前 , 7F
如果契約有寫 法官大概會用風序良俗打臉吧
07/18 08:06, 7F

07/18 08:07, 1小時前 , 8F
公序
07/18 08:07, 8F

07/18 08:46, 43分鐘前 , 9F
垃圾慣老闆一堆 倒的好
07/18 08:46, 9F
文章代碼(AID): #1eUKw5KD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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