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眾申訴職場霸凌反遭洩個資 台南3公務員觸法緩起訴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2小時前 (2025/11/16 12:05), 編輯推噓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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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訴職場霸凌反遭洩個資 台南3公務員觸法緩起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余姓男子到台南市府職安健康處申訴其任職的公司有職場 霸凌等情況,因該公司屬於危險工作場所,業務管轄是勞動部。南市職安處張姓技士將申 訴案移轉給勞動部,但張員竟把余的公司列為正本受文者,黃姓專員、楊姓課長還均核章 發出公文,把余的申訴資料寄到余的公司,台南地檢署依瀆職罪嫌對3名公務人員緩起訴 。 南檢處分書指出,余姓男子於2025年1月間到台南市府職安處,申訴其公司有職場霸凌及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等情事,因其公司設有高壓氣體類壓力容器,依勞動檢查法屬 於危險性工作場所,應移由勞動部南區職業安全中心處理。 南市職安處承辦的張姓技士轉寄申訴案至勞動部南區職安中心時,應依法對申訴人的身分 及檢舉內容保密。結果張技士竟將包括申訴人姓名及申訴內容等資料,把余的公司列為正 本受文者,併同紙本資料送交上層長官審核。 南市職安處黃姓專員、楊姓課長對張技士的公文核稿時,也沒有發現更正或退文,先後核 蓋印章,並由楊課長代為決行、核准發文。這份公文之後透過電子交換程序,於1月下旬 遞送給余員的公司,其公司就知道是余到南市職安處申訴。 張技士事後發現自己發公文時「凸槌」、涉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的資訊,於今年2月初至 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自首,廉政署將黃姓專員、楊姓課長一併依瀆職罪嫌送辦。 檢方 訊時3名被告均坦承犯行,據此認定3人涉犯刑法過失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的消息罪,考量 3人是一時失慮觸法,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自新的機會;緩起訴期間1年,並要求3人在 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各向國庫交付1萬元處分金。 https://reurl.cc/W8kp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63265918.A.6D0.html

11/16 12:15, 2小時前 , 1F
在南部檢舉環保也不知道為什麼被檢舉人會知道阿幹
11/16 12:15, 1F

11/16 12:18, 2小時前 , 2F
早上就滑到這個新聞只能說台灣真的是佛系司法犯罪成本
11/16 12:18, 2F

11/16 12:18, 2小時前 , 3F
超低的
11/16 12:18, 3F

11/16 12:19, 2小時前 , 4F
只因為公務人員的一點疏失,如果這個申訴人被殺了,那
11/16 12:19, 4F

11/16 12:19, 2小時前 , 5F
有只有這樣的懲罰而已嗎?
11/16 12:19, 5F

11/16 12:33, 2小時前 , 6F
勞動部分署長謝宜蓉的判例不就告訴你了,你沒辦法證明死
11/16 12:33, 6F

11/16 12:33, 2小時前 , 7F
者有直接關聯,所以沒事
11/16 12:33, 7F

11/16 12:44, 2小時前 , 8F
南部做什麼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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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44, 2小時前 , 9F
屏東更猛,直接帶檢舉人去見被檢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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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2:50, 1小時前 , 10F
11/16 12:50, 10F

11/16 13:00, 1小時前 , 11F
可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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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09, 1小時前 , 12F
屏東老農都知道要到中部去檢舉了
11/16 13:09, 12F

11/16 13:10, 1小時前 , 13F
南部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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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3, 1小時前 , 14F
毀掉一個人的人生,然後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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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23, 1小時前 , 15F

11/16 13:49, 58分鐘前 , 16F
以前說有種你去投訴看看,保證以後不用幹還被護航的酸 XDD
11/16 13:49, 16F
文章代碼(AID): #1f6Kr-RG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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