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研考會前主蒙志成涉貪判刑2年 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緩刑
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台南研考會前主蒙志成涉貪判刑2年 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府研考會前主委蒙志成被控不當使用主管特支費,用於家庭聚餐、購物及採購飯店
自助餐券,還以公務車載家族成員返鄉奔喪或到購物中心用餐而被訴,台南地院今下午宣
判,認蒙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應執行2年、緩刑5年,公益捐15萬,褫奪公權5
年。另妻子則應執行1年2月,緩刑3年,公益捐5萬元,褫奪公權2年。
檢方認為,2人坦承犯行,並在偵查中配合說明,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本案各次犯行
金額均不高,2人均無前科紀錄,檢方對法官是否給予緩刑沒有意見。檢方說,法官如認2
人符合緩刑條件,是否給予附帶條件蒙支付15萬元、蒙妻5萬元公益金。蒙志成夫婦均無
意見。
蒙志成說,這次案件後自己想了很久,悔恨莫及,他辜負大家的期望了,第一時間已坦承
犯行,隔天已請辭主委一職,並在檢方起訴前,辭去他所熱愛的教職工作。他哽咽說,最
令他難過的是把家人也牽扯進來,希望法官給予重生機會,讓他們可以繼續走下去。
檢方起訴,蒙志成於去年7月至今年1月間將為自己與家庭成員間私人聚餐費用,與公務範
圍或公務用途均無關消費,包括在百貨公司或餐廳用餐、酒店早午餐券等27筆消費,共計
5萬3840元,交由不知情同事核銷。
檢方認為,2人坦承犯行,並在偵查中配合說明,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本案各次犯行
金額均不高,2人均無前科紀錄,檢方對法官是否給予緩刑沒有意見。檢方說,法官如認2
人符合緩刑條件,是否給予附帶條件蒙支付15萬元、蒙妻5萬元公益金。蒙志成夫婦均無
意見。
蒙夫妻去年7月至12月間也將自己及家庭成員私人購物消費或餐費,包括買書、甜點及蛋
糕等4筆、共3673元。且去年12月間向大億國際旅行社,以1萬8920元價格所購買取得「台
糖長榮套裝平日自助餐」餐券共22張,並於同日申請核銷,為他家庭成員私人聚餐用。
檢調也追出,蒙於去年底拿家庭成員個人私用文具用品發票共427元,包含國小作業簿、
馬卡龍捲尺等學生用品,經他事後自覺不妥而抽回申報單。
同時,他於去年9、10月間開公務車載妻子返回雲林,處理親友喪葬事宜,及與家人前往
南紡購物中心用餐消費,油費及ETC費用約427元,合計約6萬2240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69326
6.備註:
只能說,台南官員貪污,基本上都近乎無罪!
都己經貪污了,還能判緩刑!
真得只能說,全台那一縣巿,可以追得到上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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