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毆警 遭妨害公務罪起訴已回收

看板Taoyuan (桃園)作者 (rpg)時間12年前 (2014/03/05 14:47),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蘋果 惡議員羅文欽 蜂目豺聲殘警以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305/354989/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44歲) 涉嫌在今年2月20日在平鎮市黑貓酒店, 對執行臨檢勤務的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飆罵三字經、五字經、六字經, 還拉扯許員,造成許配戴的警用電腦皮套扣環損壞等。案經許員在2月23日自行提告後, 桃園地檢署今依妨害公務、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將羅提起公訴。 檢方也以「蜂目豺聲,殘警以逞」(意目露凶光,大聲咆哮,辱罵警員以逞官威) 形容羅之舉動,並要求從重量刑。 而檢方在偵辦過程中也發現,當時許員等人因警力有限,並未依現行犯將羅逮捕, 在返回分局途中,警員私下討論說道:「他(指羅)現在就是在耍威風,拿他沒法; 他就是被寵壞了;說實在的,都是長官在通融害基層不好做!」 連許員也作證指出,他確實是因羅文欽是議員才未當場逮捕, 議員掌控他們的預算、超勤、前途,甚至也能管局長, 一通電話他就可能調離現職,調到山上或海邊,沒有升遷機會。 「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出自「世說新語」-潘陽仲見王敦少時, 謂曰:「君蜂目已露,但豺聲未振耳,必能食人,亦當為人所食。」 原文是「蜂目已露,豺聲未振」,蜂目豺聲是形容一個人極為凶殘, 檢方以此意喻縣議員無視社會安全、藐視警方執行職務時之尊嚴及身體安全, 對警辱罵髒話、毀壞配備等,嚴重戕害警方執法律則,以逞個人威風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24.66

03/05 14:56, , 1F
漂亮
03/05 14:56, 1F

03/05 22:53, , 2F
沒喬掉也是奇事
03/05 22:53, 2F
文章代碼(AID): #1J5iYVAX (Taoyuan)
文章代碼(AID): #1J5iYVAX (Taoy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