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進女碩士香閨打蟑螂偷拍內褲 轉傳喊「色誘我?」 男子慘賠8萬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1小時前 (2026/06/23 08:4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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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女碩士香閨打蟑螂偷拍內褲 轉傳喊「色誘我?」 男子慘賠8萬 07:57 2026/06/23 中時新聞網 戴志揚 男子進女碩士香閨打蟑螂偷拍內褲,事後慘賠8萬。(圖:shutterstock/達志) 台南一名女碩士凌晨因住處出現蟑螂,以500元代價,請朋友到她家協助處理蟑螂。 林姓男友看到訊息後,前往女碩士家打蟑螂,但是進入房間後,卻看到女方將內褲放在床 上,於是偷偷拍下照片,事後並拿給一名女友人看,還戲謔說「濕濕的,是不是要色誘我 ?」 女碩士得知後提告侵害隱私權,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行為不當,判賠8萬元。 根據判決書,女碩士於民國112年10月17日凌晨,因住處出現蟑螂,情急下聯絡林姓男友 人協助處理。 林男受託抵達女方住處,進入女碩士房間後,竟以手機偷拍她放在床上之內褲照片。 事後林男持拿著內褲照展示給一名女性友人及其他友人,還說: 「你看這個女生我有意思」、「濕濕的」、「是不是要勾引我」、「她這樣是不是在色誘 我」、「是吧,這個女生是在色誘我吧?」。 該名女性友人告訴女碩士後,對方感到非常生氣、噁心,於是提告林男性騷擾,並要求賠 償20萬元。 但林男出庭時辯稱,他雖有拍攝照片,但並未將照片展示給他人觀看,也沒對女友人說過 不當言語,因此並沒構成侵權行為,即使他自己有對女友人說出不當言論,但也不是直接 對女碩士陳述,也沒對她之性騷擾,難認女碩士之名譽權受到侵害。 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調查後認定,林男侵害女碩士的隱私權,判林男須賠12萬元給女碩士 。但林男不服上訴,即使自己將女碩士內褲照片拿給友人看,但未散布,僅算一次侵權行 為,非持續性侵害隱私權,賠償12萬元過高。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林男偷拍女碩士的內褲照供他人觀看,侵害女方隱私權,林 男所辯不足採信,審酌後改判林男要賠償女碩士8萬元確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3000998-260402?chdt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06.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2175234.A.B87.html

06/23 09:10, 1小時前 , 1F
好險不是女博士
06/23 09:10, 1F
文章代碼(AID): #1gETO2k7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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