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報名] Kamiya報名參選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帳號換人用了,謝謝)時間12年前 (2014/03/01 21:33), 編輯推噓0(2253)
留言5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參選ID】: Kamiya 【註冊時間】: 註冊滿 462 天 【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上站_462_天,文章_271_篇。 【是否曾擔任過其他板的版主】: 沒有 【對未來的管板政見】: 因Z版主希望我充實政見內容 又我見到J版主正式發文請辭 我也滿足正式參選之客觀條件 故, 正式發表簡單政見如下, 或因需要而補充、修正: ●前言 本人成年,役畢(一般兵),有碩士學位 任職於具規模(富比士百大)之外商公司 負責所屬部門在台灣區業務暨渠道管理 雖無在本站(批踢踢)擔任任何版主之經驗 但有多年(十年以上)電子佈告欄使用資歷 除不定期短期出國開會或參展,應能每天看版 又因可與其他版主搭配,將不會嚴重荒廢版務 ●討論風氣 本版討論風氣原則上良好,因此不預計對討論進行特別限制 但對於惡意挑釁引戰者,將視先後、情節嚴重度等予以懲罰 唯,鑑於不可能時時追蹤過往文章,原則上採取檢舉後處理 對於與本版無關之討論,則將採較嚴格標準,以免滋生亂源 對於具時效性而無後續參考價值的問題,可能另設分類管理 (如:板橋在下雨嗎?不禁止,但會研究如何兼顧版面清潔) 基於開放透明原則,也將開放版務討論、歡迎版友參與提昇 又考慮版面閱讀性,會隨時將閱讀回覆過的意見置入精華區 僅在版務討論文章過多造成排擠效應時,可能限制繼續討論 ●買賣文 依本人所見,目前本版造成最多問題與爭議的是買賣文部份 因此本人首將試圖有效提高買賣文發文的門檻以及管理節奏 期望以明確有效的規範,打擊便宜行事或者有恃無恐的賣家 ●板橋卡 板橋卡為先任版主群努力為版友住民爭取與店家雙贏的福利 立意良好且運作順暢,個人想法上支持板橋卡的存續與推動 唯,此部份涉及利益與衝突、且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與智慧 本人僅會將重點放在版面管理的本身,不打算經手相關業務 將徵求其他新任版主或者前任版主的意願,繼續維持板橋卡 ●精華區 如版友認為現有精華區有需要改進的部份,將考慮進行整理 譬如可能將現有精華區移至「歷史區」然後再建立新精華區 可兼收「具易處理性」、「具回顧性」、「具時效性」之效 ●結論 由本人發言格式,各位版友或許能感受到本人某些層面的秩序性 如有幸擔任版主,希望與其他候選人能達到相輔相成的提昇作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81.67

03/02 01:37, , 1F
請問要當板主可以自選工作,吃力不討好的讓他人承擔嗎?
03/02 01:37, 1F
你要怎麼解讀是你的事情嘍 刻意扭曲的話就恕不回應了 總之我已開誠佈公先行說明 回應如下: 版主的本分是「管好看版」 不然今天也不會弄到這地步 你再想想你的問題對不對吧 板橋卡辦得好=版主幹的好 你再想想你的問題對不對吧 版主是因為什麼原因辭職的 難道是因為板橋卡搞砸了嗎 你再想想你的問題對不對吧 你覺得搞板橋卡吃力不討好 莫非板橋卡是隻過街老鼠嗎 你再想想你的問題對不對吧 說真的,你的問題甚至讓我懷疑你到底有沒有在看板橋版了

03/02 08:33, , 2F
為什麼我看到你之前的推文...預設立場都是在嗆人xd...
03/02 08:33, 2F

03/02 08:35, , 3F
and..發文秩序性不等同是能有效處理事務...就內容看起
03/02 08:35, 3F

03/02 08:36, , 4F
會讓人感覺你單純的是想以版規做懲罰性的規範..right?
03/02 08:36, 4F

03/02 08:41, , 5F
看到上面的內容讓我不禁想問..請問你的工作職務是?
03/02 08:41, 5F

03/02 08:42, , 6F
坦白說..你的回復內容完全讓人感受不到這是平和的對談
03/02 08:42, 6F

03/02 08:43, , 7F
即便回答得有理..但是回答的方式就是讓人覺得在嗆人
03/02 08:43, 7F
感謝你還願意承認我有道理 :P 但是,有一點你大概說錯了 我嗆的不是人而是事情本身 我從頭到尾對1F的反問都是「你再想想你的問題對不對吧」 而不曾回應他「你這個人的問題根本是在挑釁,洗洗睡去」 甚至我都開宗明義的告訴他「我不在乎你怎麼想或想幹嘛」 而是正經的把他的問題當作問題,然後告訴他問題的錯在哪 言歸正傳。事情是這樣的 我覺得管理絕對不是討好 做事的順序也應是法理情 如果你們想要一個吉祥物 如果你希望偷渡買賣文 別選我,我是說真的 雖然我不知道版主 是不是要用選的 對於買賣文 懲罰性的規範 我認為是必要的 第一是對於自制的版友,他們其實不會受到這些規範所困擾 第二是對於不自制的版友甚至非版友,才能發揮有效的抑制 -- 當然啦!如果你告訴我,鼓勵性的規範會有更好的效果 譬如一個月不違規的人送10000P那我覺得你可以提出來

03/02 12:32, , 8F
不知道板主是用選的?
03/02 12:32, 8F

03/02 12:35, , 9F
太好了,質疑舊板主怠惰佔位,想當新板主又不願承擔
03/02 12:35, 9F

03/02 12:37, , 10F
不錯,問您確切的問題可以回答一整篇無關的
03/02 12:37, 10F

03/02 12:37, , 11F
果然很有時間
03/02 12:37, 11F

03/02 12:57, , 12F
我不贊成把所有人都當賊,還有預設性的成見管版
03/02 12:57, 12F

03/02 13:02, , 13F
您的心裡只有對賣家的深痛惡絕,卻沒有板橋版全體
03/02 13:02, 13F
你會覺得殺人強姦放火最高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太嚴重嗎 如果你不是人本 我想你不會吧 因為你不會滿腦子想犯罪 我再回答最後一次 只有想當賊的人 會怕嚴格管理買賣文 如果你是真的板橋版友又不會想把板橋版變成你的格子趣 我想反問你 什麼樣的限制或者罰則 可能會造成你的困擾 如果你認為我對賣家深惡痛絕 那我也可以說,你的心裡(略 如果還有相關的問題 再去看一次上面的紅字 然後你知道你會怎麼作 好嗎?

03/02 13:02, , 14F
還有我還得申明,我從沒賣過東西,免得被您戴帽子 :PPP
03/02 13:02, 14F

03/02 13:06, , 15F
不插手板橋卡等於挑工作做(笑) 連基本都搞不懂還在質疑別
03/02 13:06, 15F

03/02 13:06, , 16F
人 不知道誰才是吃飽撐著
03/02 13:06, 16F
talk520: 續推板橋卡 j91380000: 政見沒有提及板橋卡 jimshih: 考生所以不會管板橋卡 這位大大 我建議你票投唯一理想候選人 talk520

03/02 13:13, , 17F
我又沒有板橋卡 你接不接或別人接不接 跟我有關係?
03/02 13:13, 17F
喔 那你就不用管我這部份的政見了

03/02 13:14, , 18F
我只贊成"合理"管理買賣文
03/02 13:14, 18F

03/02 13:15, , 19F
或許您應該把您的"嚴格"有多嚴格說清楚
03/02 13:15, 19F

03/02 13:15, , 20F
就跟買賣文一樣 跟我無關 永桶跟警告對我來說都一樣
03/02 13:15, 20F
那其實誰當版主對你來講都差不多 我看你就選個講話比較中聽的好了 附帶一提 永桶 很不符合比例原則

03/02 13:31, , 21F
水桶多久?一個禮拜?一個月?永久?
03/02 13:31, 21F
如前回覆 你先去問別的版主吧 :)

03/02 13:50, , 22F
應該是這篇吧?抬頭看 03/02 12:57
03/02 13:50, 22F

03/02 13:58, , 23F
我向您道歉,我的不當發言造成您的不愉快,非常抱歉 :)
03/02 13:58, 23F
謝謝

03/02 13:59, , 24F
您回答一下水桶問題吧?大概也沒關係
03/02 13:59, 24F
買賣文違規 我的看法是 水桶最多兩個月就可以了 也就是至少讓他下次想賣東西還會受到限制的程度 但是要劣退(這個是對付免洗用的)或輔以其他罰則 如果改用分身來賣 被抓到的話 刑責加倍(很簡單)

03/02 14:27, , 25F
以阻擋累犯為主的想法我贊同 :)
03/02 14:27, 25F

03/02 15:59, , 26F
我怎麼覺得hank是在說一樓的推文有問題 結果你連他也跟著嗆?
03/02 15:59, 26F

03/02 15:59, , 27F
版主的基本 本來就是把版管好 有多的時間和精力才去弄板橋卡
03/02 15:59, 27F

03/02 16:11, , 28F
"板橋卡辦得好=版主幹的好" 這並不是一樓質疑的重點
03/02 16:11, 28F

03/02 16:13, , 29F
這位候選人政見重點在板橋卡?買賣文?板主原本就是吃力不
03/02 16:13, 29F

03/02 16:14, , 30F
討好,而且並不止板橋卡和買賣文需要關注
03/02 16:14, 30F

03/02 16:16, , 31F
"把版管好",別人花了十年心血,只是把焦點放在管買賣文?
03/02 16:16, 31F

03/02 16:17, , 32F
"把版管好",十年的付出是這樣,請問只針對一項買賣文
03/02 16:17, 32F

03/02 16:19, , 33F
就能管好板橋版?此次換版主風波的引爆點,似乎是負面食記
03/02 16:19, 33F

03/02 16:20, , 34F
而不是買賣文,買賣文風波是去年的事了,今天是選板橋版
03/02 16:20, 34F

03/02 16:21, , 35F
版主,並不是選買賣文版主,"把版管好",得做多少事啊!!!
03/02 16:21, 35F

03/02 16:30, , 36F
他的政見 討論風氣 買賣文 板橋卡 精華區 都有提到喔
03/02 16:30, 36F

03/02 16:32, , 37F
不過焦點和他回覆的重點並不是
03/02 16:32, 37F

03/02 16:34, , 38F
嘛....我剛開始也被他氣得半死,後來一直死纏(?)後,
03/02 16:34, 38F

03/02 16:35, , 39F
他才說因為版上大致沒有太大問題,所以才針對買賣文
03/02 16:35, 39F

03/02 16:36, , 40F
這樣講也是沒錯,食記這是特殊案例,但買賣文是常發生
03/02 16:36, 40F

03/02 16:37, , 41F
下面有一篇他就解釋得比較詳細了....
03/02 16:37, 41F

03/02 16:38, , 42F
如果版主勤於管理,那麼食記在第一時間是可以處理好的
03/02 16:38, 42F

03/02 16:39, , 43F
也不至於演成軒然大波.所以會拔草的園丁也很重要 XD
03/02 16:39, 43F

03/02 16:41, , 44F
我覺得他這個人說話真的很不討喜,但想法其實蠻周全
03/02 16:41, 44F

03/02 17:12, , 45F
買賣文沒好好處理是去年七月的事,可看精華區,去年提醒
03/02 17:12, 45F

03/02 17:13, , 46F
現任版主注意後,問題早就明顯改善,怎麼這時候要選版主
03/02 17:13, 46F

03/02 17:14, , 47F
卻變成壓跨現任版主的稻草?還能成為主打政見?不能認同。
03/02 17:14, 47F
你的發言讓我很確定 你根本沒在關心板橋版發生的事情 這麼怕我上 你不會自己提個開放買賣文的政見來參選啊 ※ 編輯: Kamiya 來自: 1.169.83.173 (03/02 17:21)

03/02 17:25, , 48F
因為沒有必要,現在版主就管得很不錯,而且我不是賣家
03/02 17:25, 48F

03/02 17:26, , 49F
就是一直關注板橋版,才會說問題不在買賣文,眼中只有
03/02 17:26, 49F

03/02 17:27, , 50F
買賣文的人就是長期關注板橋版?
03/02 17:27, 50F

03/02 17:29, , 51F
本人也從未支持開放買賣文,從何提開放買賣文的政見參選?
03/02 17:29, 51F

03/02 17:30, , 52F
您的回應明顯對人不對事了
03/02 17:30, 52F

03/02 17:33, , 53F
而且不管那位候選人當選了就要以板橋版利益為前提做事
03/02 17:33, 53F
我無法認同你對於對人不對事的看法 惱羞成怒沒事跑去別人的舊文狂噓的 譬如像這樣的行為 才叫 對人不對事 我對你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 你高興怎麼噓就怎麼噓吧 (這句就是對人不對事了 懂嗎)

03/02 17:33, , 54F
需要害怕那位當選嗎?
03/02 17:33, 54F

03/02 17:35, , 55F
BTW 好好衝文章數吧!您還不夠資格呢!!!
03/02 17:35, 55F

03/02 17:37, , 56F
上一句我收回並道歉,我看錯了
03/02 17:37, 56F

03/02 17:37, , 57F
上面發表意見我可是用箭號的
03/02 17:37, 57F

03/02 17:39, , 58F
對人不對事嘛,好的
03/02 17:39, 58F

03/02 17:41, , 59F
發表文章、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
03/02 17:41, 59F

03/02 17:42, , 60F
引戰,您自己認定了我也沒辦法
03/02 17:42, 60F
你加油 不送

03/02 19:36, , 61F
需要衝文章數的是第三位候選人啦..但這樣太傷人了
03/02 19:36, 61F
都符合吧 ※ 編輯: Kamiya 來自: 1.169.83.173 (03/02 19:37)

03/02 19:38, , 62F
報名時還不符合, 是之後又補了兩篇才符合. 不確定報名
03/02 19:38, 62F

03/02 19:38, , 63F
後才補的算不算, 但報名期延長之後, 似乎是合規了.
03/02 19:38, 63F

03/16 09:02, , 64F
噓 Kamiya:資深宅男
03/16 09:02, 64F
文章代碼(AID): #1J4U6qvZ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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