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縣府闢財源買海埔地 反應兩極

看板ChangHua (彰化)作者 (北方工業)時間11年前 (2015/08/18 15:3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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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闢財源買海埔地 反應兩極 2015-08-18 07:24:48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凌筠婷/彰化報導 彰化縣海岸線扣除彰濱工業區,還有約41公里,縣政府打算價購大城、芳苑海埔新生地當 作縣產,出租或開發濱海遊憩產業,充實縣庫收入。 「新思維,全方位施政。」縣長魏明谷昨天表示,最近縣政團隊接連提出開源方案,彰化 縣海埔新生地放養文蛤等貝類,有蚵田、運送牡蠣的牛車與鐵牛車,很適合發展休閒觀光 ,縣政團隊研議先購買大城、芳苑海岸線總計約8公里長的海埔新生地,出租或開發兩相宜 。 他說,施政不能墨守成規,以前沒做的,不代表絕對不可行,執政者可從現況研議突破瓶 頸的方法,如果買下海埔新生地一時沒特定用途,不急著開發,新生地原本就有很多漁業 活動,以後的縣長如果需要開闢財源,就有土地可利用。 環保聯盟彰化分會理事長蔡嘉陽認為,變更海埔新生地產權,應邀請漁民、環保團體、NGO (非營利組織)公開討論,或舉辦公聽會集思廣益,不是任由縣政府片面決定納為縣產。 「如果沒重大破壞的危機,縣府做應該做的就好。」蔡嘉陽質疑,與其用人民納稅錢買地 ,不如用在增進或改善生態保育、觀光旅遊的軟硬體,況且海埔新生地現在生機蓬勃,如 果以後付費使用,縣府豈不與民爭利。 蚵農歐福川說,漁民以每年每公頃1000元向漁會承租海埔新生地,漁會根據空照圖劃分蚵 田界線,「不明白為何要變更現況?」 彰化區漁會秘書洪一平指出,漁民繳交1000元入漁會,取得使用權並非租金;海埔新生地 牽涉濕地法、海岸保護法、生態敏感地區等法規規範,漁業法保障漁民的使用權,縣府如 果買地出租恐有扞挌法令的疑義。 芳苑鄉反汙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支持政府納管蚵田,「這樣蚵農受災要求償才有根據」 ,這次蘇迪勒颱風造成損害,若是縣府管理蚵田,較好計算賠償金額,漁民更有保障。但 他建議縣府應有完整配套措施,例如合理租金、劃界方式以說服人民。 買地置產立意佳 法令限制仍多 【聯合報記者簡慧/彰化報導】 「有土斯有財」,彰化縣政府規畫價購海埔新生地置產,立意雖好,但法令繁雜,得先提 報詳實可行的使用計畫及圖說,跨過申請撥用的門檻,才能繼續努力爭取登錄為縣有地。 彰化縣在臺中縣、市擁有數十筆「飛地」,臺中縣、市政府辦理市地重劃,彰化縣政府先 後公告出售重劃後的飛地,幾乎變賣一空,不但遭縣民抨擊,也被審計部糾正。 縣長魏明谷看過相關報告後,決定擴張版圖,向西延伸縣治土地。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副分署長陸恒寧說,尚未完成登錄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原則 上,海埔新生地是國有財產署管理,彰化縣政府須提報使用計畫、圖說,經行政院核定, 取得無償撥用申請,可是沒辦法直接登錄為縣有地,縣政府需進一步投資海埔新生地,通 過中央審核,才可能登錄為縣產。 縣政府屬意購買大城、芳苑鄉的海埔新生地,因未登錄,只能參考海堤邊的土地公告現值 ,大城海堤土地最便宜每平方公尺100元,芳苑最便宜420元。縣政府地政處還沒精算購地 費用,粗估買長8公里、寬2公里海埔新生地「數十億元跑不掉」。 「海埔新生地卡到很多法令,不好辦。」地政處長劉坤松表示,縣政府日前跨局處開會, 都覺得困難度頗高,不過事在人為,縣政府會設法突破瓶頸。 http://udn.com/news/story/7325/1127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48.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39883087.A.A8E.html

08/18 19:11, , 1F
縣府在台中的土地只能算縣產,不能叫飛地
08/18 19:11, 1F
文章代碼(AID): #1LqjzFgE (C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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