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嘉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辯論終結 7/26宣判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資深象迷)時間2年前 (2023/06/12 21:38), 2年前編輯推噓0(112)
留言4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我單看新聞的感覺: 一, 第一個律師還是往無罪抗辯的方向去論述 二, 第二個律師講, 戴寧議員很認真, 小孩還小, blabla, 請 法官考慮輕判 怎麼感覺訴訟策略怪怪的, (1)如果第一個律師的辯護是對的, 那哪有輕判的問題, 第二個律師根本該堅持無罪 (2)如果第二個律師才是對的, 那不是印襯第一個律師跟戴寧(因為 還是沒承認錯了) 還在狡辯?? 怎麼可能恕囿??? 戴寧到底是要打 "無罪" , 還是請求法官囿恕? 感覺好像也沒跟兩位律師討論好,.... 導致兩個律師的辯護方向出現歧異(在打架) ,...讓我覺得官司有點危險 ( 如上分析, 邏輯混亂: 法官想判無罪, 會想到第二 個律師講的, 靠北, 是不是潛意識認罪了? ; 法官想囿恕, 會想到第一個律師還在 堅持, 看了就生氣, 怎麼可能輕判) 有點危險, 然後也覺得有點可惜, 律師費都花了, 24年是重罪, 還不好好認真跟律師討論研究一下, 真的很可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8.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686577108.A.833.html

06/12 22:01, 2年前 , 1F
蛤 本來就可以做一個備位陳述啊
06/12 22:01, 1F

06/12 22:25, 2年前 , 2F
備位陳述很常見
06/12 22:25, 2F
(所以我說單看新聞) 因為新聞沒講, 第二位律師有先講如下的話: 如果庭上覺得被告跟第一位律師的說 法不可採, 請考慮 oooooo ps: 有講類似"如果庭上覺得被告跟第一位律師的說法不可採"的話才是備位吧? 當然有可能律師有講, 記者沒有寫出來 ※ 編輯: hrma (49.216.88.225 臺灣), 06/12/2023 22:43:51

06/13 01:07, 2年前 , 3F
那你為什麼要「單看新聞」呢?說你沒有思考,又不恰當
06/13 01:07, 3F

06/13 01:07, 2年前 , 4F
;說你有嘛,好像又不多。
06/13 01:07, 4F
文章代碼(AID): #1aXn_KWp (Chiayi)
文章代碼(AID): #1aXn_KWp (Chia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