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嘉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辯論終結 7/26宣判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小強)時間2年前 (2023/06/14 11: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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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明一下, 雖然我也只是看新聞得知資訊, 不過看起來本案確實是往無罪方向抗辯沒錯, 而之所以第二名律師會請法官輕判, 主要應該是因為現在刑事訴訟制度, 會有一個「量刑辯論」, 過往,大家很不注重量刑辯論, 現在漸漸比較重視, 所以就算被告主張無罪, 法官還是會要求雙方就「如果有罪,應如何量刑」去辯論, 也因此第二名律師會做出這樣的答辯, 嚴格來說這也不算備位,而是在法院的程序要求下做的答辯。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我單看新聞的感覺: : 一, 第一個律師還是往無罪抗辯的方向去論述 : 二, 第二個律師講, 戴寧議員很認真, 小孩還小, blabla, 請 : 法官考慮輕判 : 怎麼感覺訴訟策略怪怪的, : (1)如果第一個律師的辯護是對的, 那哪有輕判的問題, 第二個律師根本該堅持無罪 : (2)如果第二個律師才是對的, 那不是印襯第一個律師跟戴寧(因為 還是沒承認錯了) : 還在狡辯?? 怎麼可能恕囿??? : 戴寧到底是要打 "無罪" , 還是請求法官囿恕? : 感覺好像也沒跟兩位律師討論好,.... 導致兩個律師的辯護方向出現歧異(在打架) : ,...讓我覺得官司有點危險 ( 如上分析, 邏輯混亂: 法官想判無罪, 會想到第二 : 個律師講的, 靠北, 是不是潛意識認罪了? ; 法官想囿恕, 會想到第一個律師還在 : 堅持, 看了就生氣, 怎麼可能輕判) : 有點危險, 然後也覺得有點可惜, : 律師費都花了, 24年是重罪, 還不好好認真跟律師討論研究一下, : 真的很可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78.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686712549.A.63D.html

06/14 22:57, 2年前 , 1F
猜如果有罪,刑度約落在9~12年
06/14 22:57, 1F
文章代碼(AID): #1aYJ3bOz (Chia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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