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情報] 撿到一個皮夾

看板Hsinchu (新竹)作者 (YA哥)時間21小時前 (2025/05/11 12:53),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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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的行為是原po撿到錢包送去警察局 失主被警察通知領遺失物 但裡面內容為缺少 侵占遺失物沒那麼容易成立的... 光是失主要自己舉證皮夾內容物就非常難了 根本沒證據 是誰拿走皮包內的東西呀 然後失主也沒誣告的問題 我就皮包東西減少 請求司法單位 幫我找出我的東西 但偏偏就是原po撿去警察局 是警察唯一線索 去看司法判決 侵占遺失物成立 通常都是自己承認 或是拾得手機類等明顯有價值的東西 最多的就是手機與悠遊卡(還去消費)等 這種皮包的只看得到外觀 無法證明皮包內有什麼東西 絕對是不起訴 為什麼??? 因為兩年前我掉了一個皮夾,在攝影機下被一個人撿走,裡面有1000現金與信用卡綁定悠 遊卡一張,且被撿走前我才剛下公車,還有公車靠卡紀錄,對方光只說撿起來就丟掉了, 然後不起訴,檢察官意思就是要失主自證裡面要有什麼,否則無罪推定。 就原po撿起來,送去警察局,絕對沒問題,也不用請律師,實話實說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5.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sinchu/M.1746939235.A.E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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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起來就丟掉了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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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重點非起不起訴,而是一時好心惹一身腥而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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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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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因為需要報案,才能有公權力調附近錄影機(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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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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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無罪推定了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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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99%是不起訴處份。只是要等到這結果可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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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至一年,真心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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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四樓,如果是公設的攝影機,警察隨時都可以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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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個人私設的,要看你想不想配合。除非警察持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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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文書,不然也不能強制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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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蠢阿 沒社會經驗才會聖母去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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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最後不起訴 過程中 是不是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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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原Po也不欠 那句失主的謝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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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一個陌生人的謝謝 但具有被告侵佔的風險?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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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最後可能不起訴 但這個謝謝有值得嗎? 你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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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流浪漢50元 他也會跟你說 謝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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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蠢到皮包遺失 本來就應該接受到痛點 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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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期待別人可以幫你撿 就是有這些白痴 還到一些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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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被詐騙集團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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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從來都不是起訴不起訴,而是還要跑一趟,可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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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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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走就好,送警察局自討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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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09:55, 41分鐘前 , 24F
不理就好了叫人家撿走是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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