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時事] 「先下手為強」 礁溪天主堂一夜成廢墟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嗚嗚)時間8年前 (2018/06/07 23:49), 8年前編輯推噓19(25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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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看看文資法就知道根本流氓條款 : 被列為古蹟後等同土地價值全沒了 : 屋主還要自己花錢維護 : 政府在幹嘛? 功能就列古蹟而已 : 文資人士呢? 跟政府一起強姦地主的權益 : 拆了地還會是自己的,沒拆就送政府了 : 至於有人會說可以做觀光 : 帶不來人潮就只是新的蚊子館罷了 :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罰錢拆也都划算 : 不是說不能保留,但保留同時請一起保障地主權益 : 看政府還是文資人士要買要租都好 : 別不出錢只喊保留 : 這跟流氓行為真的差不多 雖然我不是專家,但看到這篇文我特地去查了一下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 但我查到的法律跟原po所說的顯然有相當大的出入 1.維修費用 文資法第八條:公有文化資產,由所有人或管理機關(構)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 管理維護。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予以補助 文資法第九十八條:捐贈古蹟得給予獎勵或補助 文資法第九十九條至一百零二條:規定相關稅賦減免 然後再根據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修正條文第四條: 本辦法所定補助之方式如下,並得為補助附款: 一、補助經費之全部或部分。 二、依自籌款情形補助部分經費。 三、補助向金融機構貸款所生利息之全部或部分 重點來拉,屋主可以向政府申請維修補助費用,不用自己花錢維修 甚至根據文資法第九十九條以後還不用繳房屋稅和地價稅喔 2.徵收 原po打了一句"政府還是文資人士要買要租都好" 事實上政府是可以買的喔 文資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主管機關除得依法辦理徵收。 徵收(包含徵收前的協議價購)就是政府跟屋主買喔。 3.獎勵 根據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定獎勵之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狀、獎座或獎牌。 二、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 三、發給獎金。 四、其他獎勵方式。 4.個人感想 這段是我個人廢文可以跳過看懶人包XDD 現在不保存以後就沒古蹟可以看的相關推文很多我就不多說了。 我想題的是常常有人用個人權益來為古蹟保存反駁, 事實上每個人的個人權益或多或少會為公眾利益犧牲, 比如說房子不能想蓋多高就多高,因為有容積率的限制。 我覺得古蹟其實也是,為了公眾利益,個人利益需要適度被限制, 但政府已經很努力在做了,你可以提出文資法哪裡不好, 但直接說沒做事或是流氓行為,我覺得相當不負責任。 再來與文資法無關,請不要隨意用強姦這字眼,對於你可能只是拿來形容 但對於受害者是永遠的痛。 5.懶人包 給end的人 1.屋主不用自己出錢維修 2.政府是會花錢跟古蹟屋主買的喔 3.屋主管理的好會有獎勵 其實我也不是專家,但文化部有做了精美的懶人包, 我也是看完懶人包才一條一條去看法條,覺得文字太多的人可以參考 https://goo.gl/sQw77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90.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28386559.A.4B2.html ※ 編輯: feathergod (122.100.90.235), 06/07/2018 23:52:34

06/07 23:53, 8年前 , 1F
推~
06/07 23:53, 1F

06/07 23:54, 8年前 , 2F
光是補助那三條就知道不可能全額補助啦
06/07 23:54, 2F

06/07 23:58, 8年前 , 3F
首先呢 1.屋主要維護需提計畫上去,並非自行維護即可
06/07 23:58, 3F

06/07 23:59, 8年前 , 4F
你看清楚條文,得與以"補助" 你認為補助是全額嗎?
06/07 23:59, 4F

06/07 23:59, 8年前 , 5F
最好屋主都不用自己貼錢維修
06/07 23:59, 5F

06/07 23:59, 8年前 , 6F
2.主地被強佔了,根本可以說不是自己的土地了
06/07 23:59, 6F

06/07 23:59, 8年前 , 7F
房屋稅、地價稅是要談辛酸的嗎?
06/07 23:59, 7F

06/08 00:08, 8年前 , 8F
2.徵收部分是協議價並非市價,但你要查看看台灣有多少古蹟
06/08 00:08, 8F

06/08 00:09, 8年前 , 9F
是政府購買自行維護的嗎? 他是寫"得"並非寫"應"
06/08 00:09, 9F

06/08 00:09, 8年前 , 10F
得應這兩字應該不用解釋吧? 更上 以上為3
06/08 00:09, 10F

06/08 00:10, 8年前 , 11F
4.獎狀、講座、獎牌是要幹嘛...
06/08 00:10, 11F

06/08 00:10, 8年前 , 12F
5.政府只會補助你,且你要提計畫這點很重要
06/08 00:10, 12F

06/08 00:10, 8年前 , 13F
不是維護完開收據就全額補助,屋主不可能不用出錢
06/08 00:10, 13F

06/08 00:11, 8年前 , 14F
政府是可以跟屋主購買,但實際上有購買的寥寥可數
06/08 00:11, 14F

06/08 00:11, 8年前 , 15F
都嘛提報古蹟就不管後續了
06/08 00:11, 15F

06/08 00:12, 8年前 , 16F
屋主的獎勵跟狗屎差不多就別提出來見笑了
06/08 00:12, 16F

06/08 00:12, 8年前 , 17F
只能說看到的古蹟案例跟你法律提的天差地遠
06/08 00:12, 17F

06/08 00:14, 8年前 , 18F
最好的大概就容積獎勵,但這只能說補償根本不算獎勵
06/08 00:14, 18F
哈囉~兩位A大 你們都對補助金額提出疑問,我查了一下 https://goo.gl/DUfyo8 目前是補助九成 文化部出五成 地方政府出四成 特別情況會全額補助,至於要提計畫,連大學生辦活動都要計畫了 跟政府拿錢沒有提計畫,我想說不過去。 再來我無法理解地被強佔這句話,畢竟屋主還是所有權人阿, 只是使用上被限制,還是那句老話,如何協調公眾利益與個人利益。 難道你修自己家的房子不用出錢嗎? 不徵收,的確台灣還有很多公設用地 古蹟等著被徵收 我家就有一塊既成道路呢XDD 容積這部分,當然不是獎勵是補償,因為古蹟適用的是容積移轉,而非容積移轉 而且我主文的確沒提到(不是專家XDD 因為古蹟被限制重建而導致容積浪費,所以政府特別允許所有權人移轉出來 (不知道怎麼解釋比較好,或許a大可以幫忙XDD) 這又回歸到如何協調公眾利益與個人利益,我知道所有權被限制了, 我盡量不要讓你的限制這麼嚴重。 打這篇文章不是要護航政府,而且我覺得新聞裡面有一段批評我也蠻認同的 "陳悅記祖宅後人陳應宗則說,古蹟修復是專業之事、涉及種種複雜法令,一般民眾難以了 解。他認為,政府應該主動邀集古蹟後代開會、告知古蹟的文化價值、法令與可申請的補 助,而不是動輒恐嚇「你再不修我就要收來修了」、羞辱古蹟業主。他呼籲:「不要讓古 蹟成為後代的原罪」。" 我打的這些只是網路上查的新聞,和相關法條,我也學到蠻多的。 如果a大有更清楚的實例,再麻煩你提出,大家增廣見聞各有評斷。感謝。

06/08 00:14, 8年前 , 19F
有時候寫的很好看,但是實際上嘛!! 成年人了應該心照不宣
06/08 00:14, 19F
※ 編輯: feathergod (122.100.90.235), 06/08/2018 00:49:41

06/08 00:28, 8年前 , 20F
只要開放容積可以移到台北市,我敢跟你保證屋主一定來拜
06/08 00:28, 20F

06/08 00:28, 8年前 , 21F
託你劃定古蹟,不然誰要容移這種垃圾獎勵
06/08 00:28, 21F

06/08 00:35, 8年前 , 22F
推可以轉移台北市
06/08 00:35, 22F

06/08 00:36, 8年前 , 23F
容積獎勵某程度來說真的也很難用..
06/08 00:36, 23F
※ 編輯: feathergod (122.100.90.235), 06/08/2018 00:52:25

06/08 01:01, 8年前 , 24F
你還是沒弄清楚你提的都是"最佳情況"
06/08 01:01, 24F

06/08 01:01, 8年前 , 25F
文化部五成、地方政府四成,那請問還有一成呢?
06/08 01:01, 25F

06/08 01:02, 8年前 , 26F
屋主多數情況下最少都還要得出10%
06/08 01:02, 26F

06/08 01:02, 8年前 , 27F
這還是在地方政府有經費的情況下
06/08 01:02, 27F

06/08 01:02, 8年前 , 28F
但台灣多數縣市地方政府根本缺人缺錢,那4成根本拿不出來
06/08 01:02, 28F

06/08 01:03, 8年前 , 29F
https://goo.gl/AmbLh8 貼一篇去年年底的新聞你自己看看
06/08 01:03, 29F

06/08 01:03, 8年前 , 30F
並非如你所說屋主都不用出錢,如果都不用出錢也不會有這
06/08 01:03, 30F

06/08 01:04, 8年前 , 31F
麼多古蹟會自燃了
06/08 01:04, 31F

06/08 01:05, 8年前 , 32F
另外所有權的的確確是屋主,但你有沒有查到屋主沒維護好
06/08 01:05, 32F

06/08 01:05, 8年前 , 33F
還要被罰錢?
06/08 01:05, 33F

06/08 01:06, 8年前 , 34F
挖靠,我家耶,我家沒顧好就我家的事情
06/08 01:06, 34F

06/08 01:06, 8年前 , 35F
結果政府跟我說因為政府有補助,我沒維護好要被罰錢?
06/08 01:06, 35F

06/08 01:06, 8年前 , 36F
政府又不是出全額,這根本說不通
06/08 01:06, 36F
還有 86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6/08 14:39, 8年前 , 123F
所以拆也不意外R。
06/08 14:39, 123F

06/08 14:43, 8年前 , 124F
科科~要出拆屋是圖利建商或炒房的大絕了嗎?
06/08 14:43, 124F

06/08 14:46, 8年前 , 125F
沒有,樓上你想太多了!我還特別說如果,就是怕誤會。
06/08 14:46, 125F

06/08 14:47, 8年前 , 126F
說不他要蓋停車場啊^_^
06/08 14:47, 126F

06/08 14:51, 8年前 , 127F
只是要說政府出資能力跟民間財團相比確實不足。
06/08 14:51, 127F

06/08 14:52, 8年前 , 128F
只要符合都設土管的規定要做什麼地主爽就好,沒什麼意見
06/08 14:52, 128F

06/08 16:11, 8年前 , 129F
私人土地賣給建商也沒什麼,對目前的地主來說,自身利益大
06/08 16:11, 129F

06/08 16:11, 8年前 , 130F
於社會利益
06/08 16:11, 130F

06/08 16:13, 8年前 , 131F
就跟古董一樣,你要就買走,不準我買賣,又要花錢維護,地
06/08 16:13, 131F

06/08 16:13, 8年前 , 132F
主才不願意
06/08 16:13, 132F

06/08 22:37, 8年前 , 133F
推原po理性說明溝通,然後用強姦字眼真的不ok
06/08 22:37, 133F

06/08 22:45, 8年前 , 134F
如果是你家你要不要?喪失原本的經濟價值,想要拿回
06/08 22:45, 134F

06/08 22:45, 8年前 , 135F
應有的成本還要提計畫還不一定過,有多惡劣稍微想一
06/08 22:45, 135F

06/08 22:45, 8年前 , 136F
下就知道好嗎
06/08 22:45, 136F

06/08 22:50, 8年前 , 137F
假理性啦 說討論法條結果得應都搞不清楚
06/08 22:50, 137F

06/08 22:50, 8年前 , 138F
提醒了又無視
06/08 22:50, 138F

06/08 22:54, 8年前 , 139F
不要把什麼文化內涵無限上綱啦 怎麼不怪政府編這爛法
06/08 22:54, 139F

06/08 22:55, 8年前 , 140F
沒有好好的配套被文資流氓濫用 反而逼地主拆古蹟?
06/08 22:55, 140F

06/08 22:56, 8年前 , 141F
地主才是被害者好嗎
06/08 22:56, 141F

06/08 23:00, 8年前 , 142F
一直把文化內涵這種幹話掛嘴邊 不會顯得你比較高尚啦
06/08 23:00, 142F

06/08 23:16, 8年前 , 143F
我真的不懂把最好情況當常態到底是怎樣的理性法
06/08 23:16, 143F

06/08 23:16, 8年前 , 144F
那怎不假設台灣是烏托邦算了?
06/08 23:16, 144F

06/08 23:16, 8年前 , 145F
都說是得了,政府"最好"只能這樣做
06/08 23:16, 145F

06/08 23:16, 8年前 , 146F
但實際上政府真的有照這做法嗎?
06/08 23:16, 146F

06/08 23:17, 8年前 , 147F
多數都嘛列古蹟,維護請提計畫
06/08 23:17, 147F

06/08 23:17, 8年前 , 148F
奇怪? 好好的一個家,要維護還要看其他文資人臉色
06/08 23:17, 148F

06/08 23:18, 8年前 , 149F
要討錢還要看政府臉色,有錢就意思意思給,沒錢就屋主吞
06/08 23:18, 149F

06/08 23:18, 8年前 , 150F
在這情況下還要用大眾利益、文化內涵、文化傳承逼迫地主
06/08 23:18, 150F

06/08 23:19, 8年前 , 151F
還會跟你說我只是列古蹟,所有權還是你唷^.<
06/08 23:19, 151F

06/08 23:19, 8年前 , 152F
真的有夠噁心的嘴臉
06/08 23:19, 152F

06/08 23:21, 8年前 , 153F
對了,站在地主立場看事情幫地主說話還要被套上沒文化內涵
06/08 23:21, 153F

06/09 11:29, 8年前 , 154F
等原PO自己變屋主就知道幹了
06/09 11:29, 154F

06/11 04:48, 8年前 , 155F
感覺的出來原po很有理想,但真的不切實際。大家都說你太
06/11 04:48, 155F

06/11 04:48, 8年前 , 156F
理想化是因為你根本沒有考慮$$$,人都是自私的個人利益絕
06/11 04:48, 156F

06/11 04:48, 8年前 , 157F
對是大於公眾利益的
06/11 04:48, 157F

06/11 07:32, 8年前 , 158F
這篇感覺就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寫出來的
06/11 07:32, 158F

06/11 22:44, 8年前 , 159F
就法條部分解釋得很清楚~沒什麼問題~看不懂字?!
06/11 22:44, 159F

06/12 07:40, 8年前 , 160F
之前金門就有新聞了 連修馬桶都要提計劃 修窗戶也要 只
06/12 07:40, 160F

06/12 07:40, 8年前 , 161F
有無言 一來一往 好幾天都不用上廁所?
06/12 07:40, 161F

12/01 12:53, 7年前 , 162F
誰要出那一成養蚊子啊
12/01 12:53, 162F
文章代碼(AID): #1R6LF_Io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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