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時事] 「先下手為強」 礁溪天主堂一夜成廢墟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yigancarrot)時間8年前 (2018/06/08 09:35), 編輯推噓9(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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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athergod (嗚嗚)》之銘言: :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 看看文資法就知道根本流氓條款 : : 被列為古蹟後等同土地價值全沒了 : : 屋主還要自己花錢維護 : : 政府在幹嘛? 功能就列古蹟而已 : : 文資人士呢? 跟政府一起強姦地主的權益 : : 拆了地還會是自己的,沒拆就送政府了 : : 至於有人會說可以做觀光 : : 帶不來人潮就只是新的蚊子館罷了 : : 在這種情況下就算罰錢拆也都划算 : : 不是說不能保留,但保留同時請一起保障地主權益 : : 看政府還是文資人士要買要租都好 : : 別不出錢只喊保留 : : 這跟流氓行為真的差不多 推f大有做功課還認真回應。 認真看完一整串討論,覺得有些事該釐清: 如果a大覺得要列古蹟就要政府全額出資維修買回之類的,真的才是不太實際。就像f大說 的,就算被列古蹟還是你在住啊,然後嚷嚷著自己沒錢,政府要付全額什麼的,這種話真 的有點無賴。 甚至說經濟學告訴你人都是自私的嗎?不是,經濟學告訴你人都是理性的,那種自我利益 的最大化也不見得都是經濟利益,所以社會學、人類學的研究也會告訴你,人不見得是自 私的,也會為了公眾付出。 後面在討論法律「得」跟「應」的問題,a大覺得沒有「應」一切免談,但我覺得如果真 的是「應」,那才一切免談。就像a大你自己說的一樣,地方政府財政吃緊,怎麼可能負 擔那麼多提報古蹟?正因為法條是「得」,地方政府有可為及有可不為的餘地,我們才有 機會去討論為何不為?可為到何處?不是嗎。 其實我們都同意古蹟可以是公共利益,但我也可以理解a大一部分的點,什麼叫做公共利 益可能要交代清楚。就我個人來講,古蹟沒辦法脫離它生成的歷史脈絡等等,天主堂我不 熟,但以二結王公廟來說,如果沒有一同保留儀式與週邊水田水圳,那就沒什麼意義。 也就是說,其實我們都期待保留古蹟之後,它可以帶來什麼其他價值,例如有沒有可能讓 人觀光、了解地方文史?事實上我們都期待地方政府可以提出好的、整體規劃的方向,但 政府為了省事省腦就直接拆了,然後還讓想要保存者跟屋主地主產生嫌隙,只落入誰可以 獲得直接的經濟回報來討論,不但視野窄了,可能還模糊縣政府應該要有文資規劃能力的 焦點。 以上無意引戰,歡迎各種討論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24.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28421741.A.34F.html

06/08 10:24, 8年前 , 1F
不管地主意願直接強迫某方面也算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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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4, 8年前 , 2F
保留古蹟的成功案例是有,但爭議部分明顯多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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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6, 8年前 , 3F
講白一點,法規只是強制,但要多點保留勢必要用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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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27, 8年前 , 4F
但很明顯獎勵面不足才出現不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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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問題不是用公眾利益就能帶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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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0:30, 8年前 , 6F
單單一個地主為何想拆屋這問題你們是否思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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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22, 8年前 , 7F
講的很偉大,不如就你用市價去買,我來幫你提報,幫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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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22, 8年前 , 8F
做公益造福後世子孫,這樣就雙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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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6, 8年前 , 9F
阿就不是縣府拆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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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9, 8年前 , 10F
被列古蹟當然還是要住啊不然咧睡公園 等拿到補償才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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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9, 8年前 , 11F
房喔 法條講的天花亂墜實務上呢 拿不出相當市價的利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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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49, 8年前 , 12F
沒有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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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主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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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58, 8年前 , 14F
那個 拆的是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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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2:17, 8年前 , 15F
還敢來帶風向啊冰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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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2:17, 8年前 , 16F
天主堂的文史價值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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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3:48, 8年前 , 17F
設成古蹟=維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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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5:58, 8年前 , 18F
天主堂非常有文史保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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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7:43, 8年前 , 19F
你期待現在的政治人物有遠見及規劃的能力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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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9:29, 8年前 , 20F
當地主寧願拆掉破壞,也不願被列古蹟,就代表法規不夠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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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09, 8年前 , 21F
試想你是所有權人之一,而所有權人好幾個,因為公共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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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09, 8年前 , 22F
私人利益大家親戚鬧翻整天吵架,試問有哪個人能說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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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09, 8年前 , 23F
此輕鬆?古蹟保留?煩都煩死了,還管他什麼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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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8:57, 8年前 , 24F
想想已開發國家人民的想法 再想想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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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06, 8年前 , 25F
日本列古蹟變成景點,台灣列古蹟只剩維護標,是人廢?法廢
06/09 23:06, 25F

06/09 23:08, 8年前 , 26F
不對,應該說日本本來的歷史景點爭著要列文化資產,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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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3:09, 8年前 , 27F
維護標廠商爭著找可能的目標爭列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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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7:41, 8年前 , 28F
天主堂該不該列古蹟為什麼是提報人說了算?因為提報人本
06/11 07:41, 28F

06/11 07:41, 8年前 , 29F
身就在開修古蹟公司所以他說你阿公留給你爸的房子是古蹟
06/11 07:41, 29F

06/11 07:41, 8年前 , 30F
就是古蹟??
06/11 07:41, 30F

06/11 22:40, 8年前 , 31F
認定古蹟是文資委員做的決定!!
06/11 22:40, 31F
文章代碼(AID): #1R6TrjDF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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