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向高雄市勞工局檢舉無用怎麼辦?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manson)時間10年前 (2016/05/12 20:40), 10年前編輯推噓9(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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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Jan5566 (中肯56)》之銘言: : 今年我至少向勞工局檢舉公司違反勞基法3次了 : 分別是無周休、吃掉去年沒放完的特休、休假日遇國訂假日不補休 : 但是勞工局都只回覆說會督導還有派人查核,實際上公司依然故我 : 相信不只有我有一樣的問題,高雄一堆企業違反勞基法卻都不公佈開罰 : 看看人家台北的勞工局 http://goo.gl/FMW0do : 高雄勞工局的勞檢處是不是都在混吃等死阿? : 整天都在說要提高工資、救失業率 : 但是連基本的勞基法都不能實行了,要怎麼讓人相信政府有能力去執行法令改善現況? 先回應你不公布開罰問題 請問這是什麼 http://labor.kcg.gov.tw/IllegalList.aspx?appname=IllegalList 另外請問您申訴完有沒有後續去追蹤有沒有處分呢?如果勞工局跟你說沒有, 那你有沒有問他未處分的理由是什麼呢?? 當然在勞檢的過程中,因為保密原則,不能洩漏勞工資料,有時候公司資料作假 也時有所聞,相信勞檢跟資方之間會有官兵捉強盜的攻防 至於怎麼規避,花招百出 這裡先不討論 我繼續回應你的問題 1.請問您的行業別是啥,有沒有變形工時,你知道單週40小時是勞基法第30條規定 但是下面有很多可以變形工時的行業別嗎 媒體一直說週休週休根本是混淆視聽 你看看服務業,有幾間在週休呢,國定假日不上班,你們要去哪消費呢 所以只要每天工時符合規定,每月工時正常不超過,不一定要週休的 2.特休部分,請問您是自己沒休完,還是公司不讓你休完呢, 如果是自己沒休完,就是視同放棄,這個解釋令您知道嗎?? 如果是公司不讓你休完,他當然要換成薪資給你,你有沒有問公司呢?? 會不會年底薪資中有一筆錢是你不知道的,結果他是特休未休薪資呢? 所以你可以問勞工局,公司說法是啥,如果跟你的情況不同,是公司說謊 那可以請他們去跟員工做訪談之類的,當然內容是不會具名的,他們也不會只問一個人 要不要說實話就看你們了,自己權益也是要自己爭取不是嗎 3.休假日遇國定假日不補休,這個看當月薪資跟休假情況就可以略之一二, 有沒有調移假日,有沒有給加倍工資,相信勞工局都會調資料問 所以還是要回歸到我說的,你有去問勞工局公司說了啥嗎 真的不要覺得政府沒在做事,至於上面有篇在說工資較低的 台北工資普遍比較高,為什麼呢,個人認為用基本工資找不到人上班, 因為一般民眾無法生活,一定會去找相對高薪工作,所以公司勢必要調高薪資 但是高雄整體工資較低,是不是因為高雄人認為這樣薪水夠生活了,也不去找薪資更高的 工作呢?當老闆用基本工資找的到人,他幹嗎再提高呢? 當然你會說,老闆們聯合壓低工資,這的確是產業生態,另外也有工作機會少很多的問題 你不做還有人會來做 但是不就會逼的人口外流,老闆缺人了,勢必又會提高工資 也許工資較低的實際情況沒有這麼簡單,可是這也是最簡單的邏輯了不是嗎 我還是要強調,自己的權益要自己掌握,如果申訴真的無效, (原因很多,不便一一說明,但是政府一定會處理) 那一定要保全自己的薪資明細,出勤記錄, 五年內都可以跟勞工局申請調解,自己權益要自己救,然後那種爛公司 良禽擇木而棲!! 早早跟他終止契約,快逃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07.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63056820.A.C53.html

05/12 20:44, , 1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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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6, , 2F
老闆用低薪找不到人 可以用底薪請外勞 結果現在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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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成高雄人覺得這樣就夠了 所以薪水低 科技業作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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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一引進就是幾百幾千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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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0:48:00 如果我記得沒錯,外勞根本勞是有一定比例的,另外外勞幾乎都是3K產業的工作, 你願意去做嗎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0:50:24

05/12 20:48, , 5F
不要跟鍵盤鄉民認真啦,他搞不好連高雄勞工局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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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8, , 6F
裡都不知道,傻傻跑去四維路說我要申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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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0:49, , 7F
不一定要周休?你當勞基法36條死人?好啦 它大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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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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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這樣說我也沒辦法,請去問勞工局何謂變形工時,另外你們適不適用 變形工時甚至有每天上10小時是正常不用給加班費的,你知道嗎?? 至於其他規定(變形後休假天數跟工時如何排之類的),就請您自己去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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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位麻煩請去找找何謂兩週變形工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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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0:55:12

05/12 20:57, , 10F
周休一日是肯定的 六日兩天都休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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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沒有規定一定要休六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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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有這種垃圾條例 連不適用36都寫清楚了 不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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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原PO的工作符合這垃圾條例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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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要不要看一下30條第2、3項跟30-1條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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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行業別14天休2天就可以羅,當然超時要給加班費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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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10, , 16F
補充一下 該年度自己不休完的特休可累積到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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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11, , 17F
但下年度還不休完(非公司拒絕)視同放棄特休不可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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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11, , 18F
除非離職之時有未休完之特休才可申請換錢
05/12 21:11, 18F
原則上一年啦,除非有另行約定喔,不是想累積就可以累積的,要多注意喔 (討論起法令了XD)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1:15:00

05/12 21:15, , 19F
以上是民法為出發點的折衷作法 因為勞基法沒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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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未休完特休是否可以延後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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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來來apple大大 這篇給你參考 http://goo.gl/e963JX 真的沒有可以累積到隔年的 如果你沒說,雇主也沒說不讓你休,就會變放棄 http://goo.gl/mpkqXq 供參考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1:45:47

05/12 21:50, , 21F
是啊所以我說勞基法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可以延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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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解釋令就是在補充法令不足之處了喔,所以違反解釋令一樣是違法的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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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勞和本勞的確是有一定比例的,而且要資遣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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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50, , 23F
還不能從本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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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只有解釋特休換工資的方式 沒說不能延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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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另行約定,沒約定不能自己想說可以累積就累積喔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5/12/2016 21:53:16

05/12 22:08, , 25F
變形工時要會算,自己從事飯店業就吃四周變形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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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2:14, , 26F
老闆好!
05/12 22:14, 26F

05/12 22:38, , 27F
推ㄧ下這篇
05/12 22:38, 27F

05/13 12:41, , 28F
這篇真的不錯,非常理性
05/13 12:41, 28F
文章代碼(AID): #1ND7cqnJ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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