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批大埔事件 鄭弘儀獲不起訴

看板Miaoli (苗栗)作者 (55)時間13年前 (2012/12/11 08:33), 編輯推噓6(601)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批大埔事件 鄭弘儀獲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節目主持人鄭弘儀等談論大埔事 件時影射他炒地皮,控鄭誹謗等罪。苗栗地檢署將鄭弘儀等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鄭弘儀去年5月間在電視談話性節目「大話新聞」中表示,「行政院長帶 著苗栗縣長開記者會,向農民道歉,而且要將土地還給他們,讓他們去種田,想不到現在 都還沒做」、「以為過了沒人注意及「你要炒地皮給他去炒嘛,」等語。 劉政鴻提告表示,鄭弘儀和其他來賓在言談間指稱他徵收農地目的是在炒地皮,對他人格 造成侮辱,對縣府作為完全不了解卻大肆批評,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控告鄭弘儀等人公 然侮辱、誹謗、侮辱公署等罪。 檢方認為,鄭弘儀等人評論大埔農地事件的公共議題,並以民國100年5月27日新聞畫面及 相關陳情抗爭畫面進行討論,屬公共議題範疇,評論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將鄭弘儀 等人不起訴處分。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21210/20121210044646.html 地檢署就不起訴了 連法院也打不進去 是地檢署認證 加上先前被法院認證兩次.... 是不是炒..... 問問住竹南頭份的就很清楚 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8.95.51.205

12/11 10:06, , 1F
唉,苗栗…
12/11 10:06, 1F

12/11 12:32, , 2F
官有兩個口~ 明著吃 暗著也吃
12/11 12:32, 2F

12/11 14:06, , 3F
12/11 14:06, 3F

12/12 08:24, , 4F
嘿嘿嘿
12/12 08:24, 4F

12/12 09:38, , 5F
不起訴是因為保障媒體監督政府的責任及自由 不是對批判內
12/12 09:38, 5F

12/12 09:39, , 6F
容做審定 法院只是認定這是可受公評 而不是是與非
12/12 09:39, 6F

12/12 13:13, , 7F
這是主政者有沒氣度,及對憲法的基本常識的問題
12/12 13:13, 7F
文章代碼(AID): #1GndyzYX (Miaoli)
文章代碼(AID): #1GndyzYX (Mia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