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我覺得版規2...並不是很洽當

看板Nangang (南港區)作者 (無尾熊小豬)時間14年前 (2012/07/01 00:18), 編輯推噓3(3037)
留言4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抱歉...我為了符合版規2 才PO了這一篇"除了自介以外的第2篇文章" 我實在不是很懂 PO一篇自介非廣告文章的用意到底何在耶 我在南港住了三年多 也默默在南港板上知道一些資訊 但我覺得不是每個人都會想高調的發文 對我來說在公眾板發文就像在眾人面前發表演出一樣有壓力 我也實在不知道能分享什麼 我只是在板上尋找我的需求 另外我覺得 要搬家了 東西要賣掉 也不太適合歸類在廣告文吧 我不是賺錢為目的 只是把東西賣給有需要的人 畢竟我自己當初到南港 也是這樣從中得到許多方便的人 這會比從二手板去找更貼切需求 因為地域關係 距離很近... 很久以前 我因為沒PO自介 在板上想轉售不需要的除夕自強號 也因此被砍文了 但其實我直接拿去退票還比較方便 只是覺得大家都在南港 或許賣給有需要的人 會感覺更開心 (因為自己也曾在買不到票時 藉由版上轉售而慶幸自己很幸運) 文章被刪了 我也只能默默的拿去退票呀 但這一次 要離開了 我真的需要這一個版發揮我所需的功能時 它卻多了個"版規2" 我猶豫了很久 到底要不要在南港板發這篇文章 還是我發在中研院版就好了 因為南港版讓我好有距離感 規定太嚴格了吧... 這條板規當初訂定的出發點 應該不是要防這種情形吧 卻也為了符合規定 公平正義 就限制了真正需要的發言 可能我提不出什麼有建設性的意見跟想法 但我只是把我的感受提出來 看是不是能討論一下 (有看到以前似乎也討論過這條版規的合理性) 或許換個方式訂這條規定 讓它活一點 既能防止真正的廣告文 又不會錯殺無辜... 造成版主的困擾...真的很抱歉 ˊˋ 若我有發言不當之處還請見諒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1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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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看到置底二正好要投票到7/1...
07/01 00:23, 1F

07/01 00:24, , 2F
我只是剛好被D文 有感而發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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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24, , 3F
我也覺得板規二不太合理,我也潛水多年,也是為了賣東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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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25, , 4F
被逼著要po自介,我只是因為工作到了南港,也曾經po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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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為什麼強調自介文,寫來寫去只有工作地跟南港相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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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27, , 6F
當初我第一次po買賣被刪文的時候真的很氣,明明po文也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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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板規是不需要發自介文,要在南港版上發表過一篇非廣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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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版主都有辦投票了,就等結果吧!! 這裡不叫南港買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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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篇,加上之前也曾在某地區版po過自介文後不停收到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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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我的工作屬性吧=.=)後來非必要就不po自介,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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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訂板規的想法就是你要來買賣東西,先告訴大家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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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南港版po完自介之後,果然又收到騷擾信,算是自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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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被騷擾,可以設定使用者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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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副作用吧...真的建議板規可以調整不需PO自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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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投票結果吧!! 就我認為不發自介文,但至少也要在南港版上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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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為了買賣而發文,那就是發一篇文後隔三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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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也知道可以用黑名單,但是真的是覺得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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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民主社會,系統開票結果就出來了...別急..應該 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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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34, , 19F
在PTT只要是女生,去某些版發文都會被騷擾....那不是自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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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西斯板只是回個文依次,就收到約砲文,重點我是男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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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35, , 21F
板規可以討論的確很好~只能等待結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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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37, , 22F
約炮文這個是真的頗扯...不過我也只在南港版po文就收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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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汐止版 買賣-需為PO過自介且註冊滿1星期,在汐止版PO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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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板板規2真的寬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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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38, , 25F
比較各地方版面,南港版主算寬鬆了,純買賣文,就去買賣類看板吧
07/01 00:38, 25F

07/01 00:42, , 26F
隨便轉一篇關於南港的新聞也是一篇,不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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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7:53, , 27F
"個人"覺得以前嚴格多了 非單指此項版規 也有被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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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47, , 28F
不喜歡以廣告文當做地方版人氣來源 要做生意請到買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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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9:48, , 29F
如果買賣是唯一和南港的關聯 那還是沒關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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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19, , 30F
但是我想表達的是"買賣"..我們賣東西不是為了賺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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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0, , 31F
是想方便給在同樣地方的人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需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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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感覺 這是互相方便的一個轉手的動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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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1, , 33F
我的確也認同版規二的重要性跟目的 但我覺得它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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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同時把地方版的一些優勢給一起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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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要買小東西也只會在地方板找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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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細分是不是像美食這些也都要美食版去PO就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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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每次來這個版看都沒什麼東西的時候就越來越不常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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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43, , 38F
這也是為什麼要強迫大家發一篇非商業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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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9:10, , 39F
我也覺得至少要一篇非商業文才行~
07/02 09:10, 39F

07/04 01:41, , 40F
其實我覺得內湖版的作法不錯耶!可以參考~
07/04 01:41, 40F
文章代碼(AID): #1FxoRGMM (Nangang)
文章代碼(AID): #1FxoRGMM (Nang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