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揪團] 我們一起來抗爭!

看板Neihu (內湖區)作者 (shhsu)時間15年前 (2010/11/05 23:36),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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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va (愛與死亡)》之銘言: : 保護區就要保不住了! : 政府為了選舉而背棄我們,不顧居民的死活,縱容保護區被開發破壞!向市長寫信陳情, : 市政府只有官腔回應;向議員陳情,議員漠不關心;向里長反應,才知道里長早就背叛我 : 們,已經私下支持保護區被開發破壞!所有人都只顧選舉而遺棄我們!我們無依無靠,只 : 有靠自己用行動來守護我們唯一的家園! : 11月11日(四) 下午1:30,請所有反對保護區被開發、愛內湖愛家園的朋友們,讓我們一 : 起走上街頭,到台北市政府前抗爭!我們會找來新聞媒體,舉辦公開記者會! : 如果守不住,這個案子就會被強行通過了! : 我們要生存!我們不要淹水的恐懼! : 不要白鷺鷥無家可歸!不要青山綠水變成窮山惡水! 我不反對遊行,不過這篇感覺蠻情緒性的。 我明白收到市府回函的感受是真實的,感覺就是很公式化,而且一致,然而, 公務員也只能把意見彙總呈上去,然後邀請陳情者參與審議的旁聽,以公開的 方式進行審議,並且把作法流程回函給陳情者,他們沒有權利決定案子是否會 通過。審議不是公務員自己看文件就可以核可或否決的,決定權在都市計畫審 議委員會,而那些委員則是依委員組織法聘請的,我是不知道目前台北市的委 員們的背景啦,不過應該是有專業背景的人。 至於議員,我猜測也要助理們找齊所有相關資料,閱讀後,做成摘要報告給議 員,他們詳細了解後才會回覆,這才是負責任的作法。不論贊成或反對,也要 議會開會質詢,而不是用法制外的方式施壓。 我認真覺得有不同意見可以表達,可以遊行,但不要牽扯到選舉,就事論事就 好。用有力的論據去說服審議委員們,不要先下結論,真要遊行審議後他們不 採納意見再做也不遲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26.237

11/06 02:38, , 1F
非常謝謝你的提省,我已刪文重寫,不知道是不是有比較好 ^^"
11/06 02:38, 1F

11/06 08:49, , 2F
如果真的要上街 情緒是必要的 不然當局根本不會理你
11/06 08:49, 2F

11/06 10:23, , 3F
身為議員這麼後知後覺已經很不應該了,而現況也不容許他們
11/06 10:23, 3F

11/06 10:24, , 4F
慢慢收集資料。要說他們現在關注的不是選舉實在很難相信
11/06 10:24, 4F

11/06 18:20, , 5F
謝謝你的回文:)
11/06 18:20, 5F

11/07 09:35, , 6F
需要找顏色正確的 找到要怎麼上街抗爭都可以
11/07 09:35, 6F

11/07 09:35, , 7F
叭叭夜市也是先上街頭抗爭 再就地合法化
11/07 09:3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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