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捷運港墘站 超市變瑜伽館

看板Neihu (內湖區)作者 (benson)時間12年前 (2013/10/02 10: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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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RT 看板 #1IIe_-60 ] 作者: kimkimkimkim (我是大仁哥~) 看板: MRT 標題: [新聞] 捷運港墘站 超市變瑜伽館 時間: Tue Oct 1 17:03:55 2013 捷運港墘站 超市變瑜伽館 【聯合報╱記者高詩琴/台北報導】 2013.10.01 03:53 am 市議員黃珊珊昨天質疑,捷運港墘站地下一樓聯開基地,原出租用途為超級市場,現在卻 改為瑜伽館使用,是少見的「剛得標就改變出租用途」的例子。議員質疑捷運局圖利業者 ,對當初投標的其餘競爭者不公平。 捷運局副局長鄭國雄表示,配合業者變更使用用途,主要是業者若經營困難,經營不善後 果也是捷運局、業者雙輸。聯開基地出租用途,只要是符合使用分區規範,都可以變更。 招標企劃書也已載明,每位投標者都清楚此規定。因此,這次業者要求改為瑜伽館,捷運 局也是配合辦理。 鄭國雄表示,先註明用途再配合業者變更,這種做法「的確是有點綁手綁腳」,也增加很 多行政成本。未來招標公告中,會將用途限制放寬,改為配合都市計劃規範。 黃珊珊表示,港墘站地下1樓在建照、原始使用執照上以及住戶規約上,用途都是超級市 場。捷運局在標租公告上,也載明用途為超級市場。當業者得標承租後,竟配合變更,將 用途改為「健身服務業」。 另外,黃珊珊表示,捷運南勢角站共構宅「南方之星」管委會陳情,社區內作為捷運出入 口的照明設施電費,是由社區住戶全部埋單,要求捷運局分擔電費,捷運局卻拒絕分擔。 鄭國雄表示,都審時已載明,該人行通道為開放空間,開放給不特定第三人使用,因此由 住戶分擔電費。不過,新北市府已開會協商,由於是公共空間適用減稅條件,未來電費可 望下降。 【2013/10/01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819640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64.16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enson101 (124.11.68.121), 時間: 10/02/2013 10:43:33

10/02 23:29, , 1F
我是不相信沒有啦.....
10/02 23:29, 1F

10/08 13:47, , 2F
超市比較好
10/08 13:47, 2F
文章代碼(AID): #1IIuXMIu (Ne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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