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車停車被用倒 ..

看板ShuangHe (雙和(中和-永和))作者 (給我勇氣)時間11年前 (2015/02/10 19:14), 編輯推噓3(4121)
留言2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在中和環球附近上班 一如往常停在室外機車停車格裡 下班去牽車時 發現機車和隔壁的車子一起倒在旁邊 牽出來發現機車有多處刮傷 當下就報警了 剛好那地方有大樓監視器 不過警察是說問我要不要告對方 我是回說 要先找到人才能決定要怎麼做 現在問題就是警察去幫忙調監視器 而我只是先留個人資料等候通知 想問各位版友 警察先生是跟我說 我必須先告對方 他們找到人才有辦法傳喚 我是說找到人 要看對方是否有誠意和解 我的問題是我真的必須先告對方嗎? 因為跑法院什麼的 很麻煩 也沒那麼多時間 能雙方和解是最好 請問我因該怎麼做?? ps:今天去問車行 如果整台機車殼都換掉 少說4000~5000 還有其他不知道車子倒地毀損會發生的小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78.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23566890.A.C66.htmlkiom:轉錄至看板 biker 02/10 20:04

02/10 20:07, , 1F
傳喚關警方何事?那是真的提告訴才會有傳票出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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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08, , 2F
因為找到人後不是由警察聯絡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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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10, , 3F
你報警基本上就開啟偵查了 你可以請警方告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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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基本上都懶的處理這類小案 大多希望私下和解甚至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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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11, , 5F
而且你提告訴也無所謂 反正之後私下和解 檢察官也會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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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對方不和解 就看起自己的意思了~_~"但前提是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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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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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是雙方和解不用跑法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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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警察的意思好像是希望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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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跟警方說你要提告就好了 反正等和解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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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怕告了 就要等法院通知 還是即使告了在之前就和解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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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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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19, , 13F
偵查中直接跟檢察官表示撤回 最多就到一審前言詞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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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20, , 14F
反正基本上會和解就是在檢方那邊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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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 這種狀況發生的話 我就不用跑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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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21, , 16F
告訴成立才有可能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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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0:34, , 17F
了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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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要跑一次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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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處罰故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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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1:49, , 20F
要告那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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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2:00, , 21F
誰說一定要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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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2:04, , 22F
民事損賠也是可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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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2:05, , 23F
這沒啥好噓的吧,原po只是徵詢大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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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22:59, , 24F
說不定監視器就錄到是蓄意推倒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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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0:40, , 25F
過失毀損沒有刑法規定,除非故意到很明顯,不然只能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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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0:30, , 26F
有三聯單嗎?
02/12 00:30, 26F
文章代碼(AID): #1KsUWgnc (Shu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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