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謊稱停好車後才喝酒 台南男6度酒駕判10月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射精)時間2小時前 (2026/03/24 11:54),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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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榮志/台南報導 2026年3月24日週二上午4:10 台南市鍾姓男子曾有5度酒駕紀錄,去年4月豪飲後又騎機車上路,還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 且未戴安全帽,被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6毫克送辦。審理時,鍾男不僅否認 酒駕,還瞎掰是「停好車才在旁邊喝酒」,甚至翻供指控警察要跟他「釘孤枝」,企圖卸 責。一審判刑10個月,上訴台南高分院也被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4月4日上午,鍾男在仁德區某菜市場內飲用烈酒後,當天下午2時15 分許騎機車行經仁德區中正路與中山路口時,因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且未戴安全帽,引起 巡邏員警的注意。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他散發濃厚酒味,經測試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 升1.26毫克,立即帶回法辦。 不過,鍾男卻聲稱並非被攔檢,而是將機車停好後,才在警所附近喝酒;還辯稱,監視器 畫面中騎車的人不是他,更指控警方製作筆錄時態度惡劣,揚言要跟他「釘孤枝」,甚至 還用辣椒槍攻擊他。 法院勘驗警方的執勤密錄器與路口監視器,發現鍾男騎車過程明顯搖搖晃晃;警方盤查時 ,他的身上也散發濃濃酒味。至於所謂「警察打人」的指控,錄影光碟顯示員警詢問態度 良好,完全沒有鍾男所說的暴力行為,戳破他的卸責之詞。 台南地院認為,鍾男已有多次酒駕前科,顯見他對法律及公眾安全毫無畏懼。尤其前案的 酒測值為0.44,此次卻飆升至1.26,顯示他的行為「變本加厲」,具特別惡性,且犯後飾 詞否認、態度不佳,若不加重懲處難以彰顯法治,重判10月。 鍾男不服上訴,仍堅稱警方程序有問題,但台南高分院進一步發現他已是第6度酒駕,駁 回上訴。 https://reurl.cc/Q2j0W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236.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74324498.A.D5F.html

03/24 12:36, 2小時前 , 1F
沒撞死人
03/24 12:36, 1F

03/24 12:36, 2小時前 , 2F
管他5度酒駕6度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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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2:36, 2小時前 , 3F
真的都是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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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3:29, 1小時前 , 4F
誤會,就算有撞死人也是輕判的
03/24 13:29, 4F

03/24 13:30, 1小時前 , 5F
幾年前就發生過酒駕撞死人才判1年8個月,也是在台南
03/24 13:30, 5F

03/24 13:33, 1小時前 , 6F
03/24 13:33, 6F
文章代碼(AID): #1fmWiIrV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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