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 店家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看板Taitung (台東)作者 (The Lighting Strike #1)時間9年前 (2017/04/05 04:04),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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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回文請見諒 ※ 引述《Feishawn (亞魚兒)》之銘言: : 來說說最近聽到的兩件事情 : 都是在台東發生的,當事人是我家人的朋友 : 首先,我們主角用A來稱呼好了 : A自幼家貧,高中畢業後卻因為沒錢所以放棄了升學,直接去當兵 : 當兵時運氣很差的抽到了海陸,因怕他媽擔心還跟他媽說沒關係我超想要海陸的 : 退伍後,在台東找了份工作想賺學費讀二專,是在某間食品材料行 : 這間食品材料行起薪如何我不清楚,不過他們告訴A,做滿幾個月之後就加薪$5,000 : 就在前陣子終於要加薪時發生了一件事情 : A工作的地方某個抽屜裡面有一瓶喝剩的保力達(還是維士比?忘了!管他) : 老闆娘要他找出那是誰放的,找不出來就要扣他$5,000 : A忍耐多日後難為情地向他媽詢問是否可以離職,之後就離開了 扣五千這件事情顯然違法。 針對雇主扣員工薪資的權利,勞基法有詳細規範,雇主扣薪之裁量權需符合相當性原則,而非雇主自己主觀認定。 簡單講,雇主必須論述出A找不到酒瓶主人的情況下,雇主會實質承受5000元的損失。 再者,雇主也必須說明找到酒瓶主人這個動作與A之契約工作內容相關。 : 接著第二件事的主角就是他媽 : 她最近在某間韓式料理店工作 : 在應徵時說得很清楚就是洗碗的 : 不過這間韓式料理店非常的奇妙,人多的時候就會要求員工做這做那的 : 例如要求洗碗的去做料理 : 當然,我不曉得是否餐飲業都是如此,又或者會乖乖地找廚師才是正常的,所以這保留不談 不用保留,勞基法也有規定,如要變更員工職務範圍必須符合一些條件,像是必須在A媽的能力範圍內,也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另外如果A媽本身對調動後的工作內容無法勝任,而遭到公司解雇的話,是可以爭取資遣費的。公司不能單方面說A媽不與公司合作或無法適應工作而拒發資遣費。 : 重點來了,這間韓式料理店時薪是$120,我沒記錯今年應該是$133吧? : 再來新的規定一例一休什麼鬼的,但是據我所知當事人似乎是很久很久才有一天假啦... : 更別說每天超時沒有加班費等等,班表什麼的也都有拍起來了 : 以上事件讓我有幾個疑惑 : 1.台東是不是很多店家不把勞基法當一回事?那東西賣超貴的錢跑哪了? 雇主的口袋阿...這你故意問的吧 XD 幾年前我與某知名餐廳的兼職員工聊天,對方說到他們老闆買了不知道第幾間房子,然後我說你們待遇應該不錯吧?結果他說他的時薪100。(當時的基本時薪是109) : 2.這只能由本人去檢舉嗎? 檢舉可以交由工會或律師代為檢舉,親友我就不清楚了。(我猜應該可以?) : 3.台東政府一直想要年輕人留在台東,但這狀況誰留的下去? 我覺得也不全然是政府的問題,台東縣政府社會處有發佈違反勞基法公司的名單,所以勞檢他們應該多少還是有在做的。 我自己的觀察,最主要還是兩個原因。台東的勞工要不是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就是知道了也不去爭取。 不過連雇主都對勞基法不了解的情況也有就是。XD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考量,像是學經歷較低的人有些會自動降低想要的待遇。我在台東臉書求職社團就看過不少次,一些16~19歲剛出社會或是在等當兵的年輕人想找時薪100的工作。 另外一個則是目前勞基法的罰則對大企業來說還是太低。我之前服務過的某間飯店,幾乎每年都被勞檢春節期間強制加班,不過對他們好像沒多大影響。 : 感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6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17.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tung/M.1491336246.A.252.html

04/05 12:32, , 1F
太感謝你了都講的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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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3:46, , 2F
我覺得台東勞檢員人數也是問題所在 之前開4萬3徵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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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學經歷不符 還是怕台東小礙於人情壓力不敢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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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動不動就勞檢稽核 台東像似只有被動少有主動 雇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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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 我也同意罰則低是問題之一 賺得都比罰給政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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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不敢檢舉也是個問題,朋友在某壽司店打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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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120,後來離職他也沒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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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u_ms9I (Tai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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