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高雄勞工局之勞基法法令見解與勞動部不同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WeberW)時間6年前 (2020/06/09 09:46), 編輯推噓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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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狀況懶人包: 高雄市勞工局回文,內容可以解釋為繼父母喪亡,不需要有收養事實,即可依勞工請假規 則第3條所定,向所屬雇主申請喪假。 附上公文供參考 https://imgur.com/ddWTMvA
https://imgur.com/QrHmC9D
原文太長就不引述了,原文懶人包: 本人之繼祖父(爸爸的繼父)過世,家母以訃聞向任職公司申請喪假,該公司表示已詢問過 高雄勞工局,並以繼祖父未收養父親為由拒絕。 5/25實際詢問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該局表示勞工請假規則未明定繼父母之定義,故繼父母 之定義應依民法第1079條規定為之,繼父母之認定應有收養事實,家母之任職公司不給予 6天喪假未違反勞工請假規則,惟詢問勞動部,該部持相反意見。 當天到1999市長信箱線上系統陳情,6/1高雄市勞工局回覆「本案因事涉相關法令,待函 詢勞動部後再另函回覆。」 高雄市勞工局未查明相關法令規定,就在電話中告知民眾錯誤的訊息,不知道之前有多少 類似案例的高雄勞工因此喪失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84.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1667208.A.1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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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有時效急迫性,希望損失喪假的員工可以對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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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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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勞工局真的爛,光勞檢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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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哪個局處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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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下台了,勞工局會有另一番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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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各局處還是聽令市長,產生跟中央法令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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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換人,員工沒換啊,對民眾服務窗口還是員工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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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喪假認定不可能韓上台後才出現新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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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勞檢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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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不用期待勞檢,直接告比較快,去申訴反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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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還不錯,該爭取的也會幫忙爭取。如果公司不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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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期待勞檢自己上門,資料準備好去申訴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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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匿名申訴來的也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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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台灣老闆的尿性,假請完了就會找機會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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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22:22, 6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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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拿公文給公司看,連屁都不敢放就準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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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tke85o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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