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徵求南港運動中心...討論串

看板Nangang (南港區)作者 (標準化管理模式)時間14年前 (2011/12/11 00:47), 編輯推噓12(12010)
留言2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由於有版友檢舉吵架,將整個討論串刪除收錄精華區 就不要在討論下去了,如果再開類似的討論或標題討論此事,一律刪文 ETMiKi部份 還是請您在板上先自介,再來徵友 南港板上看的是自介,不是您的財力證明? 您也不用再回文敘述您買什麼股票賺多少? 又不是比誰有錢,若是刻意提出也難免會讓人質疑? tsd的部分 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goo.gl/mdWM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條定義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 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 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 該個人之資料。 由法令看來並未違法,因為並沒有什麼私人姓名電話地址照片等...各種資料... 批踢踢是匿名性的ID發文,ID內並未提供個人資訊 資訊內容都是該匿名ID在PTT公開版面上所提供 也就是說在ptt發表出去就代表同意供人觀看文章內容 參考許多批踢踢版面的情況,收集ptt公開版面的發表資料做成懶人包是常有的事情 當然南港版規也不會特別規定說不能這樣做? 本來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論負責 chihowkuo部分 1.不管是哪位版主推文,除非經過正式的版務發文公告或是版主標記 每位版主本身都是南港版友,本來就可以推文表達自己意見 我自己個人是不會使用推文來處理版務(之前有板友叫我推文提醒違規,我拒絕) 版務意見請先來信與版主溝通 2.就討論文章內容看來,是您先開始引戰的 tsd質疑ETMiKi,跟您又有什麼關係? 要罵也是ETMiKi去罵,若您看不爽tsd做法,您可以私下寫信或丟水球找他,請他刪文 若你是針對板主,那也請來信跟版主溝通後,再去小組長那申訴 今天我沒看到您的信件,檢舉信還是其它熱心版友寫給我的 對此部分警告一次,若是您還有非關當事者的引戰行為,依據版規7直接處分 3.人肉搜尋,是一種以網際網路為媒介,部分基於用人工方式對搜尋引擎所提供資訊逐個 甄別真偽,部分又基於透過匿名知情人公開資料的方式搜集資訊,以尋找人物或者事件 真相的群眾運動。(維基百科查詢的定義) 人肉搜索有可能違法,但也不代表所有的人肉搜索行為都是違法的 像是為了找犯人又或是揭發弊案等.... 關於有沒有違法的部分也幫您查了 剩下還有疑問者請來信跟版主溝通,不希望有人在板上先鬧了 然後才叫著說怎麼版主都默許不管?? -- 系統警告 您的文章過於挑釁 請問您要選擇哪一桶呢? ψQSWEET 沒其他選擇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一週 兩週 15天 1 個月 2 個月 3 個月 6 個月 永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57.120

12/11 00:51, , 1F
板規3
12/11 00:51, 1F

12/11 00:51, , 2F
可不用發自介文,但須注意一人一種類三天以一篇為限
12/11 00:51, 2F

12/11 00:53, , 3F
這樣刪文的適法性?
12/11 00:53, 3F

12/11 01:03, , 4F
在此不針對你的批評回應 以免浪費彼此時間..
12/11 01:03, 4F

12/11 01:04, , 5F
只說某h版大已推文默許人肉文章存在 就這樣..
12/11 01:04, 5F

12/11 01:08, , 6F
版主自打嘴巴 板規不是你公布的?
12/11 01:08, 6F

12/11 01:08, , 7F
合理懷疑是為H板主護航推文
12/11 01:08, 7F

12/11 01:09, , 8F
為什麼唯獨etmiki的刪文沒有註解?
12/11 01:09, 8F

12/11 01:09, , 9F
找不到板規用?
12/11 01:09, 9F

12/11 01:39, , 10F
看完這篇公告,唉。
12/11 01:39, 10F

12/11 02:26, , 11F
我對下面那篇Government的"板務討論"板主回應有興趣,能否公
12/11 02:26, 11F

12/11 02:27, , 12F
開回應呢?想了解板主群處理方式
12/11 02:27, 12F

12/11 02:27, , 13F
我已經寄信給版主溝通過 這兩天會到版務去抗告..
12/11 02:27, 13F

12/11 02:27, , 14F
喔,又被刪除了。
12/11 02:27, 14F

12/11 02:28, , 15F
因版規規定不得再對判訣討論 請大家小心發言..
12/11 02:28, 15F

12/11 02:31, , 16F
唉。
12/11 02:31, 16F

12/11 02:34, , 17F
不能理解Government的"板務討論"一篇板主原本推文回覆來信討
12/11 02:34, 17F

12/11 02:35, , 18F
論,沒多久卻又被板主刪文處理。板主請問為什麼呢?
12/11 02:35, 18F

12/11 18:22, , 19F
我也覺得此公告有點偏頗...
12/11 18:22, 19F

12/11 18:56, , 20F
板主的公告看起來真的很不公正 @@
12/11 18:56, 20F

12/11 21:49, , 21F
版主這樣的管理辦法,難怪這個版的人氣大減。
12/11 21:49, 21F
ETMiKi:轉錄至看板 L_TaiwanPlaz 12/14 08:11

12/14 12:50, , 22F
感覺像高溫
12/14 12:50, 22F
文章代碼(AID): #1EuuqxzO (Nan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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