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南港環球購物中心 開幕店家搶先看!
無聊去逛了一下各個地方板
瀏覽各個版規,順便打臉某個應該沒去看過其他地方版版規的人(也許看得太少??)
板主又沒有完全禁止,某些板面是全禁的,有的發文條件一大堆....
南港板真的只是還好而已~~~
當然也有一堆板面完全沒有相關規定,要比也比不完
雙和板
3-3 心得文 發文標題:3.[心得][食記]
╰● 請依照格式填寫並充實內容,經查證假心得真廣告者刪文劣退+水桶兩周。
樹林板
注意!嚴禁「假推薦,真廣告」的心得文章,直接水桶劣退
也不歡迎部落客寫手不付錢試吃寫心得 等等店家廣告行為
北投板
【第五條】廣告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商業廣告:為自己或家人的商業活動或店家宣傳,或者有約定代為廣告性質的文章。
非商業廣告:為其他社團活動或不具商業性質活動宣傳。
廣告標的必須在北投,每個個人、社團或店家「三十日內只能發表一次廣告文」。
新莊板
不歡迎店家主動發廣告文,違者禁言七日
板友廣告店家嫌疑過重者,板主得逕行刪文處理
如有疑問,可先將文章站內信與板主討論
店家如有特殊優惠給予板友,請先取得板主同意方可發文
板友有開新店需宣傳者,需在板上發過合格[自介]文
並取得板主同意,店家每個月可獲得一次廣告機會
三蘆板
[食記]限制食記文章每個人(含分身帳號)每個月份限發布四篇文章,包含自行刪除
也算額度,違反者給予警告並刪除超額文章,累犯視情況增加退文並水桶處置
花蓮板
4-6 [廣告] 發表商業利益性廣告/偽情報(含廣告連結),
需經inred板主同意方可發表,違者逕行劣退不另公告。
非商業廣告文(不確定可來信詢問板主以免劣退)可直接發表於板上。
4-9 部落格、網路連結之心得及新聞,文章需將所有文字內容及連結一併附於文中,
違者文章逕行刪文不另公告。
台東板
1. 發文期限。
[食記]及[遊記]合併計算,原則每人每日1篇,但發文有下列情形時,累加計算
發文日數(即距離發文者前一篇[食記]或[遊記]應間隔之日數):
1. 發文者有相似文章於PTT之食物、旅遊相關版(如food、Hotel):10日。
2. 含有發表於網誌、部落格、臉書等之相近文章(下稱網誌版)網址:15日。
3. 與網誌版相似,但未完整提供網誌版之照片、影片網址:10日。
4. 含有個人網誌、部落格、臉書等之首頁網址:30日。
5. 含有商業之旅遊資訊(如旅遊網站、書籍之宣傳)網址:30日。
備註:接受招待或試吃者,請見[廣宣]之規定。
舉例:發文之[食記]或[遊記]同時有1、2、3之情形時,則距離發文者前一篇
[食記]或[遊記]之發文日期應有35日之間隔。
新店板
4.嚴禁商業廣告文 違者退文及禁言一個月。
食記或心得文如明顯為衝人氣或有利益關係,視同廣告文。
贈送文含幫填問卷,點網頁等曝光亦視為廣告。
補習班/會員募集/業務員/代辦 皆視為商業服務
新店板友需自介過,可幫自家店打廣告一次。
(標題請寫[廣告],發文資格及辦法請比照板規3)
另外如果有針對新店板友特有的優惠活動,歡迎與板主溝通後PO文廣告。
苗栗板
1. 發文規定。
[食記]和[遊記]合併計算,每人每2日限制發文1篇,如5/18發文後須等到5/20才
能發文。
若有下列情形,則採其中最高限制天數者做計算,天數不做累加計算。
(1)內含有網誌連結者,發文天數延長為 3 天一篇
(2)於別板面(ex.FOOD..etc)有相似文章者,發文天數延長為 5 天一篇。
(3)相似於網誌連結的文章,且無放置圖床供板友方便閱讀者,發文天數延長 10 天一篇
。
(4)為宣傳個人作品者(如旅遊書),發文天數延長為 30 天一篇。
台南板
4-1 廣告文
本版禁止廣告
販賣不是自身所屬而是營利的產品,
店家廣告仲介、經營網路賣場等
同樣視為營利廣告性質,
警告不理者,比照交易文違規水桶處理。
高雄板
五、 廣告文管理辦法
本板禁止商業廣告(含簽名檔、推噓文),違者退文。
5-1 禁止任何涉及金錢交易,廣告/宣傳/推銷之文章。
例如:免費試聽、試用、體驗等後續需另外付費課程之廣告文。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禁止徵求包含但不限於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
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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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沒有什麼事情是不會變的...
唯一不會變的...
就是這世界一直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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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12 14:48,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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