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杜絕濫用檢舉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克魯斯56)時間11年前 (2015/01/16 01:44), 11年前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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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da1223 (Linda)》之銘言: : 原文恕刪。 自己這半年檢舉了不下十件 大部分都是違規停車: 紅線停車、十字路口停車 佔用機車停等區停車(騎機車看到這種最火) 佔用慢車道/併排停車 我是用這個網頁檢舉 http://tinyurl.com/7lhm7cb (Google: 台南市警察局+檢舉) 關於怎麼檢舉其實之前有其他版友的教學文 #1J1tcrpD 但我還是整理一下自己的心得 什麼時候要檢舉? 檢舉過程耗時耗力也沒獎金可以拿 以我自己的標準,如果當下很不爽~ (尤其是早上傍晚車正多/還直接在路口/併排停車的那種) 就拿手機起來拍吧 拍照的技巧 以汽車為例 通常是前後各一張 *[1;33m 包含車牌以及可辨識地點的標示*[m 所以在路口的話就把路牌也拍進去 另外再補一張看能不能拍清楚*[1;33m駕駛座*[m 這可能關係到臨時停車和停車的認定 照片處理 記得用後製軟體幫照片加上日期時間的浮水印 (光影魔術手的批次處理好用) 上網檢舉 準備好三張照片後就可以上網檢舉了 我都會用以下格式 主旨: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條*項*款 內容: 車號****-**轎車於東區**路*段**巷口 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條*項*款(後面填入法規內容) 範例: 車號Cruise-5566轎車於東區大學路1號路口 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一項一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至於可能適用什麼法規可以直接google ex:紅線停車 / 機車停等區停車 / 路口停車 /併排停車 等關鍵字 然後在底下上傳照片就完成了 不過這個系統有時候會怪怪的導致要重新輸入 所以上傳前最好先把內容複製起來 等待回覆 上傳完會有一個確認頁面 也會同時寄到留存的信箱 範例: http://i.imgur.com/Dp1RZYj.png
然後結案的時候(不管有舉發與否) 應該也會再寄一封信,期間也可以上網查詢進度 範例: (中西區) http://i.imgur.com/HvmPiUW.png
(東區) http://i.imgur.com/fRkSSBr.png
可以發現回覆的內容不同 但都會說明有無舉發 幾次的經驗來看 中西區回覆的效率較高 東區要等待較久,曾經有過已舉發好幾個星期才回覆已舉發 最後 給自己方便的時候還是以不干擾別的用路人為前提 無奈許多台南的用路人在開車停車的時候就少了那一份同理心 其實檢舉違規的證據要求是很嚴苛的 該想想自己為什麼會讓其他人花這麼大心力檢舉(還沒有獎金) 是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私影響到別人 況且違規事實就在眼前 想貪圖方便自己就要承擔可能的風險 -- 最後提醒 檢舉過程還是以保護自己回前題 拍照過程發現苗頭不對還是自保為上(當然也可報警直接處理) 信箱地址等盡量留公司學校甚至虛假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0.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1343872.A.FA0.html ※ 編輯: cruise5566 (223.138.50.72), 01/16/2015 01:49:47

01/16 07:35, , 1F
真的,要不是被惹到誰想花時間檢舉
01/16 07:35, 1F

01/16 09:02, , 2F
樓上 幫你看亂象看得很火的時候就會
01/16 09:02, 2F

01/16 10:20, , 3F
可以匿名嗎?
01/16 10:20, 3F

01/16 10:29, , 4F
你名字電話地址亂填也沒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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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1:14, , 5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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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2:24,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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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j_o0-W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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