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杜絕濫用檢舉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偶速小海龜)時間11年前 (2015/01/15 16:59),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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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不誇張 從照片看起來應該是火車站前圓環 成功路外側慢車道,右轉往北門路一段,左轉往二段和進火車站 照片中計程車我猜應該是要左轉進火車站吧 嫌左轉時應該要行駛的左線道,車多要排隊,就從外線直接左轉插隊 這還只開了45條,還少開了一張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這種不罰,要罰誰 ※ 引述《IAXQ (把握住機會 )》之銘言: : 雖然不是車主,還是覺得很誇張. : 檢舉原因: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已下附圖 : http://ppt.cc/oZGg : http://ppt.cc/-qJO : 全台南一天有多少輛會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 我想至少8成用路人一定會去跨越兩條車道,都不是惡意的或許閃車,突然前方車要轉彎 : 難道這樣跨越車道也要被罰嗎? 內側車道前面車要轉彎你可以等,沒有必要跨越雙白線造成後方直行來車危險 況且照片中路口右轉車道,轉過去只有單線道,前面有車你超掉是要轉去哪邊 如果只是純粹的緊急事件閃車,相信也沒有人會故意去檢舉你 至於這種插隊行為,不給你一點教訓還真是不行 : 怎麼不去檢舉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一些更需要去檢舉的項目 侵犯到他人權益的事情,本來就會被仔細檢視 : 真心認為目前濫用檢舉制度的人民實在太多了. : 更何況是以跑車為生的司機大哥,賺辛苦錢還要被檢舉.' 如果是司機大哥,對交通法規更是應該要了解透徹,更不應該犯規 像是駕車業務過失傷害,罪責會比一般駕駛之過失傷害為重,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 身為台南人感到有點傻眼... 原來台南人交通違規沒有關係,被神經病檢舉還可以靠盃 是應該的?? -- 老人 女人\\\\ 老女人 ◤◤◥ zzz \\ 俺在哪?′‵3 = = ○︵○昌!! \●/ \●/ \●/ ˙ ◣*\ ◢ ◢▄▄◢▄▄▄▄ ◢▄▄▄▄ <\ <\ <\ ▃▃ ▃▃ ψxyzdrag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0.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1312365.A.063.html

01/15 18:22, , 1F
完全贊同你
01/15 18:22, 1F

01/15 18:29, , 2F
甚麼時候交通違規要對業務駕駛人加重罰則阿
01/15 18:29, 2F

01/15 20:40, , 3F
推!
01/15 20:40, 3F

01/15 21:29, , 4F
01/15 21:29, 4F

01/15 23:49, , 5F
罰!
01/15 23:49, 5F

01/16 00:59, , 6F
推~
01/16 00:59, 6F

01/16 06:23, , 7F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01/16 06:23, 7F

01/16 18:23, , 8F
01/16 18:23, 8F
文章代碼(AID): #1Kju5j1Z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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