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關於之前駕訓班開團的狀況說明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QQ)時間8年前 (2018/03/28 08:21), 8年前編輯推噓16(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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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brand (gobrand)》之銘言: : 我是之前駕訓班開團的原PO,先跟各位跟團的成員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 是我疏忽未善盡開團者的責任,非常抱歉,以下我說明這次駕訓班開團出現的狀況 : 主要原因出在我為了節省時間未跟每位跟團的團員一一聯繫說明開團現況 : 僅在開團的推文中和填寫報名的Google表單中說明後續會繳交資料給駕訓班 : 所以造成很多跟團者不太清楚細節的部分就莫名接到電話,跟各位跟團者說聲抱歉 : 其中有幾位跟團者有私信聯繫詢問過我,我有先跟他們說,所以僅有部分人清楚狀況 : 當初之所以沒有打出駕訓班名稱是因為還未確定在哪間駕訓班上課 : 因為後來是跟駕訓班私下招生的教練報名,因為價格比較便宜 : 他們說會找附近的場地合作開課,但課程完全比照正規駕訓班一樣 : 以前那篇開團文是今年寒假時想要開團報名,但PO文後沒揪到人所以流團了 : 所以這次才會想要再次開團報名駕訓班,造成誤會非常抱歉 ——————重點——————————— : 我已聯繫駕訓班教練請他們刪除報名者資料 ————————————————————— : 以上就是這次開團報名的狀況,引以為戒 : 也非常抱歉造成跟團者的困擾,再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想說原主揪都願意出來解釋了.........到底為什麼還有人接到電話? 看你回文表示已請駕訓班刪除資料,為何後續又打來?還是以為隔一段時間沒人注意,沒 打的資料繼續使用?而且同樣還是北聯駕訓班? 如果你真的不知道為何打來,代表我們資料根本就已經被賣出去了,用在哪些用途我們也 不知道,也繼續要求排課?(還有人因此報名) 不是說流團了?怎麼繼續招生?原主揪要不要出來說明? 不然我真的覺得你把我們當白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80.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522196517.A.3E2.html ※ 編輯: a000114 (223.140.180.216), 03/28/2018 08:23:13

03/28 08:28, 8年前 , 1F
吉吧,不然就是你的最後一句話成立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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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8:45, 8年前 , 2F
吉下去,詐欺、個資,都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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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8:50, 8年前 , 3F
說這麼多沒有你直接吉來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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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8:53, 8年前 , 4F
道歉完繼續裝傻嗎 用法律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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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0:10, 8年前 , 5F
直接吉 給他一個正大光明誠實的坦承機會 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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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27, 8年前 , 6F
你是當事人 開告才有用 不然只是無限迴圈在這邊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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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54, 8年前 , 7F
您好!我是原PO,跟您詳細說明,之前的報名已經流團了,我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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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58, 8年前 , 8F
有再開團招生,因為這次開團造成聯繫疏失非常抱歉,所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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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58, 8年前 , 9F
續也沒有再次開團報名了,我已多次聯繫駕訓班,他們說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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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59, 8年前 , 10F
已經刪除報名資料了,除非他們說謊,這部分如果還有人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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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01, 8年前 , 11F
他們駕訓班的電話請跟我說,我會負責處理,並代表跟團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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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02, 8年前 , 12F
對他們追究相關責任,我真的非常積極盡力再處理善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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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06, 8年前 , 13F
我只是一位熱心開團想幫大家省錢報名的粗心板友,真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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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09, 8年前 , 14F
可以得到各位原諒,真的非常抱歉,在此致上最高歉意,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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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13, 8年前 , 15F
我沒有裝傻,也不會逃避,如板友還有不清楚的部分請隨時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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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14, 8年前 , 16F
我說,我都會積極盡力處理和回答我知道的資訊,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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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2:48, 8年前 , 17F
原主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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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3:53, 8年前 , 18F
樓上真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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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11, 8年前 , 19F
感謝樓樓上的k大鼓勵,這件事情的確讓我身心俱疲,經常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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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13, 8年前 , 20F
驚醒,但我真心願意面對我因為開團聯絡疏失所犯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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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15, 8年前 , 21F
後續駕訓班如果還有跟任何人聯繫請隨時跟我說,我會和跟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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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16, 8年前 , 22F
板友討論,一起追究駕訓班他們濫用個資的責任,也希望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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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18, 8年前 , 23F
可以給我一個改過的機會,我會盡全力負責處理後續問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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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4:23, 8年前 , 24F
次致上我最深的歉意,非常抱歉! 我會負責盡全力彌補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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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15:40, 8年前 , 25F
某k不是被外洩個資的人,自然是站著說話不腰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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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0, 8年前 , 26F
之前想報填單後就突然接到北X電話的版友,想吉的請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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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0, 8年前 , 27F
目前已募集五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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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1, 8年前 , 28F
想吉原揪請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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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2, 8年前 , 29F
講個笑話,原揪解釋詳細狀況,那我還狀況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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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3, 8年前 , 30F
負責是怎麼負責?講負責然後沒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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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5, 8年前 , 31F
目前已諮詢法律事務所與板橋區民代法商,請各位受害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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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03:15, 8年前 , 32F
保留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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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37, 8年前 , 33F
感覺很多人對個資法有所誤解,法律人剛好路過來講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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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41, 8年前 , 34F
我看完了揪團的幾篇文章,結論是團主並沒有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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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44, 8年前 , 35F
揪團的團主和團員可以說是類似契約關係(個資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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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45, 8年前 , 36F
而揪團肯定會有其特定目的,例如一起買XX、一起報名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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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50, 8年前 , 37F
只要揪團者有告知團員蒐集個資特定目的是報名汽車駕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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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52, 8年前 , 38F
且後續使用這些個資時沒有逾越報汽車駕訓班這個特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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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54, 8年前 , 39F
基本上都是符合個資法規範,也就是說這樣沒有違反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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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1:58, 8年前 , 40F
如果說揪團者在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個資還違反個資法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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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2:01, 8年前 , 41F
那我看以後網路上人人自危恐怕沒有任何人敢揪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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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2:03, 8年前 , 42F
另外就是提告人也要負擔很多風險,並不是隨便去告就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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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2:04, 8年前 , 43F
例如:舉證責任、敗訴反被求償、被反控誣告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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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2:07, 8年前 , 44F
我在法院看過很多濫告的案件,其實最後都是提告人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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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02:11, 8年前 , 45F
以上是身為法律人的看法和經驗,希望有幫到大家解惑!
04/10 02:11, 45F
文章代碼(AID): #1Qkk0bFY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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