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看完大濛.想與您拼湊出以前高雄教育環境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時間4天前 (2026/06/03 12:19), 2天前編輯推噓42(4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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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ku6869 (kku6869)》之銘言: : 感謝許多版友一起和我拼湊在高雄過去的歷史,由於是我提起的議題 : 所以每一則回文 每一條推文我都有去詳讀 如果不信我做的統整 推論 : 請你也把每則回文和推文都看一遍......... : 資料我"盡量"的找 那些愛罵人 "黨衛軍" "綠處" 最愛的中時和聯合 : 1.戒嚴時推行國語、禁說方言 : : https://reurl.cc/R2Vbn6 中時的新聞,裡面內容提及如下: : 二二八事件後,1958年台灣省政府推行「說國語運動」,口號「語言不統一,影響民族 : 團結」,強調說國語才是愛國,在學校必須講國語,電影院禁播方言、外語電影。 : 1973年教育部公布「國語推行辦法」,嚴格禁止使用方言,使用方言者會被罰錢、體罰 : 、掛狗牌等處罰。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10/8458568 聯合的新聞 ,裡面內容提及如下: : "直到1987年解嚴,台灣省政府才正式下令禁止以體罰方式懲處說方言的學生" : 以上應該可證明在1987.7.15解嚴前 確實講方言會被處罰! 時間1973~1987 確實? 拿鼓勵講國語來等於講方言會被處罰? 本魯來講講國語文法案! 1985 年 10 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完成《語文法草案》初稿。該草案以「鞏固中華民族歷 史文化根基」為名,限縮方言的使用。 當法案在立法院推行時,余陳月英和江鵬堅等人,立即提出反對。 法案核心如下: 全面強制國語:規定公務、公開演講、會議,甚至是 3 人以上在公共場所交談,皆必須 使用「標準語文」(即國語/華語)。 首度引進罰則:若在公共場合不使用國語,情節嚴重者將面臨行政處罰。違規兩次以上, 可處 3,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罰鍰,且可連續處罰。 這是教育部以行動推動『語文法』立法。 當法案曝光後,余陳月英聯同長老教會,在各階層發動請願,要求禁止立法。 1985 年 12 月 19 日,時任行政院長俞國華在院會中正式宣布《語文法》之制定尚無必要,行政院最終撤回並「中止制定」該法案。 請注意,開始發動反制的人,就是余陳月英和江鹏堅。 在余陳月英當縣長任何,她在公開場合的發言,在縣議會的備詢,幾乎都是以台語為主。 為什麼我會說,你如果把這個立論放在高雄巿或是台北巿這些地方,那或許還可以成立。 但是你就讀的國小是在鳳山,你的國小當時是高雄縣政府和縣議會所有。 只要有學生反應上課因為講方言被處罰,要罰款! 就會被告上縣教育局和縣政府了! 你如果是在1985年以前,在沒有語文法立法的時空背景之下,在其它KMT主政的縣巿, 我都還認同你的說法! 但是你讀國小的年紀應該是1985年(民國74年)之後入學,你入學的地點在鳳山某國小。 你入學前全台在縣長余陳月英發動反制語文法入法之後,你說你在高雄縣鳳山巿的某國 小講台語會被處罰? 你確定你講的,不是你爸爸媽媽的故事? 我不會用或許、大概、可能、may be來去幻想自己國小低年級的記憶。 這個時期的記憶,很多都是會騙人的。這不是說你在騙人,而是你的記憶有可能是受媒 體報導干擾、被文學著作、被各種不實的誇張的事件都巿傳說,來強化自己記憶的合理 性。問題是,在當時的時空背景,在解嚴前各種黨外雜誌,社會運動的浪潮之下。 在解嚴前的黨外聖地高雄縣,你說你國小一、二年級講台語,在鳳山巿的國小講台語會被 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1.9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80460392.A.2D1.html

06/03 12:22, 4天前 , 1F
完了,在來要鬼扯網軍護衛軍了
06/03 12:22, 1F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6/03/2026 12:29:34

06/03 13:27, 3天前 , 2F
你講的這個問題其實我有想到...余陳月瑛會放任這種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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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27, 3天前 , 3F
只是真的不知道也不想花時間查,所以沒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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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18, 3天前 , 4F
以前公家單位很亂的,有規定是一回事,大家亂七八糟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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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18, 3天前 , 5F
是另一回事,真的興起媒體爆料跟檢舉風氣,是從某位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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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18, 3天前 , 6F
去抓上班時間不見一大堆員工,有的跑去洗頭,一堆根本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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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18, 3天前 , 7F
06/03 14:18, 7F
你講的是丫扁在時任台北巿巿長的例子,在過完年之後,直接去台北巿各局處突擊檢查。 我這一篇一直有一個前題,就是對方講的是高雄縣。當時的縣長是余陳月英,在當時的 報導中,才在立法院擋下語文法,然後社會開始朝解除戒嚴,全面開放報禁黨禁的路線 前進。而高雄縣一直走在民主開放的前線,當時橋頭就有4所國小,我的國中的同學都來 自這4所小學,這些同學沒有碰過這一類的問題。 我這種64年次的都沒有碰到,對方69年次的會碰到? ※ 編輯: bulden (210.201.91.224 臺灣), 06/03/2026 14:39:43

06/03 14:43, 3天前 , 8F
看人看運氣啊,當兵也是看單位,有的人遇到一堆鳥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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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3, 3天前 , 9F
的人順順的過完,你們的盲點是一直計較學生幾年次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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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3, 3天前 , 10F
忘了遇到的老師才是重點,同樣70年次的小孩有可能遇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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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3, 3天前 , 11F
歲的老師完全不打人,也可能遇到50歲的老師隨意就羞辱學
06/03 14:43, 11F

06/03 14:43, 3天前 , 12F
生,這兩種不同年紀的老師就已經差1、2個世代的觀念了
06/03 14:43, 12F

06/03 14:47, 3天前 , 13F
kku6869大已經將這段歷史分析梳理得相當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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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49, 3天前 , 14F
整串看下來沒有遇到的大概率都是幸運的個案
06/03 14:49, 14F
1個是個案,10個是個案。 1班是個案,4所學校是個案。 對你來講我們橋頭的國小,在那個年代都是幸運的個案。

06/03 14:59, 3天前 , 15F
你的假設是老師都守法,然後學生被搞到也都知道要去檢舉
06/03 14:59, 15F

06/03 14:59, 3天前 , 16F
,但那年代的背景就不是這樣,如同很多版友講的,那年代
06/03 14:59, 16F

06/03 14:59, 3天前 , 17F
的老師對好學生來說還是威權的存在,對壞學生來說也就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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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59, 3天前 , 18F
接不鳥你,不是會懂得去走檢舉的方式搞老師,真正全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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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4:59, 3天前 , 19F
道要走媒體爆料跟檢舉搞公家單位,就從台北市長抓公務員
06/03 14:59, 19F

06/03 14:59, 3天前 , 20F
偷懶開始的,在那之前一般人民對公家單位大多還是畢恭畢
06/03 14:59, 20F

06/03 15:00, 3天前 , 21F
06/03 15:00, 21F

06/03 15:18, 3天前 , 22F
我想就如同我說的第2點的b那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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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18, 3天前 , 23F
基本上有這個法令在 即使老師罰學生
06/03 15:18, 23F
法令在? 依那一個法? 基本上語文法在1985年的立法過程,就是被封殺了。 從民國71年省教育廳的公文就可以發現,在各級學校,還是很常發現學校師生使用方言交 談。請問了,如果從1951年開始的國語文推行運動開始,有那一條法令是讓校方以依據 ,違法者進行裁罰。 https://ibb.co/svRf2fxr 如果你的立論是對的,那請你把真正法條拿出來。 為什麼我會直接拿語文法來進行立論! 學校透過國語文運動,以裁罰當成手段都是在民國45年到民國70年期間。 以民國57年為例,為推行9年義務教育,在頒佈的公文中,還是以輔導為主。 https://ibb.co/1J7kBJqf 看清楚了,公文註明加強山地國語文推行,以普及山地國語。 到了民國60年,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委員會,開始持續推行國語。從公文中,也是指註明 加強山地國語文推行,及普及山地國語。 一樣沒有寫罰則。 https://ibb.co/v4JgGSDB 而從民國60年省教育廳所頒行的辦法,一樣沒有找到罰則。 https://ibb.co/27mT2DjV https://ibb.co/T6MFNCR https://ibb.co/r2Gt5XV9 你說法令有說要罰款罰錢,請問法令在那裡?

06/03 15:18, 3天前 , 24F
他也不會違法.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小時候都很怕老師 老
06/03 15:18, 24F
你的立論很多都是你以為,你從時代背景去推論。 問題是在國語文推行運動最盛行的60年代~70年代之間,我查了省教育廳的法令,多以督 導,宣導,多辦理國語文競賽,書法比賽等方式,加強公家機關、學校和戲院電影院等, 餐廳公眾場合中,國語文的使用,並沒有看到任何的罰則喔! 所以說4年級、5年級那一代人最能感同身受,像侯文詠寫狗牌的故事。 但是當進入民國70年代後,省政府還是在各局處強調,洽辦公務還是以國語為主,禁止 使用方言,但是從公文發行的內容來看,並沒有陳明任何的裁罰內容。 https://ibb.co/237WfQ6g 那你說說看,老師依什麼法令,來對學生說方言進行裁罰? 我再說一次! 如果你是68、69年次。你入學年分應該民國74年、75年,你的學校是在舊縣區,你當時 的縣長叫余陳月英,她在立委期間就反對過語文法,也成功阻止語文法立法。 請問在沒有任何罰則的法令立論之下,高雄縣那一所小學在這個年代,還直接明文在課堂 上說方言要被處罰? 法令在那裡?

06/03 15:18, 3天前 , 25F
師對我們做任何處罰,我們都不敢吭聲 甚至回家還會被爸
06/03 15:18, 25F

06/03 15:18, 3天前 , 26F
媽揍.還有那個年代的我們 流不流行或者是會不會去跟縣長
06/03 15:18, 26F

06/03 15:18, 3天前 , 27F
申訴 至少我們或周糟都不會
06/03 15:18, 27F

06/03 15:20, 3天前 , 28F
請問原po 你那個年代就都懂得去檢舉嗎?
06/03 15:20, 28F

06/03 15:20, 3天前 , 29F
我必須得承認,我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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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21, 3天前 , 30F
至於 余陳。晚點再說。
06/03 15:21, 30F

06/03 15:47, 3天前 , 31F
看起來就是機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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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48, 3天前 , 32F
70年代有檢舉這種是XDD 都馬老師最大好嗎 笑死
06/03 15:48, 32F

06/03 15:53, 3天前 , 33F
畢竟1984年才剛發生江南案
06/03 15:53, 33F
還有 124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06/03 23:29, 3天前 , 158F
k大並沒有b大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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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29, 3天前 , 159F
但此篇作者卻以沒看到罰則 他自己也沒罰則 論定 沒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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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29, 3天前 , 160F
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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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0, 3天前 , 161F
如果我沒有誤會此篇文的話 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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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30, 3天前 , 162F
我明明也說六尾的 被罰一半一半 .wang說我以少論大部分
06/03 23:30, 162F

06/03 23:32, 3天前 , 163F
skylion 感謝您有全部看完 您講的就是我文章重點
06/03 23:32, 163F

06/03 23:33, 3天前 , 164F
wang根本沒看 還能講一堆 你講的根本不是我說的
06/03 23:33, 164F

06/03 23:33, 3天前 , 165F
wang那請問你 b 大此篇提了很多函文 沒提到罰則
06/03 23:33, 165F

06/03 23:33, 3天前 , 166F
就可以認定講台語沒罰則嗎 你覺得可以嗎?
06/03 23:33, 166F

06/03 23:35, 3天前 , 167F
wang不知是沒看文 還是沒邏輯 還能講一堆
06/03 23:35, 167F

06/03 23:35, 3天前 , 168F
不削看文 我尊重 但沒看文不要亂批評
06/03 23:35, 168F

06/03 23:49, 3天前 , 169F
我的結論就是,有些人有遇到罰責,有些人沒遇到罰責。b
06/03 23:49, 169F

06/03 23:49, 3天前 , 170F
大沒罰責 我沒否認他,因為這是有可能。wang你會看文嗎
06/03 23:49, 170F

06/03 23:50, 3天前 , 171F
117f joybar 我這樣還有沒有跳針
06/03 23:50, 171F

06/04 00:21, 3天前 , 172F
因為你的論點在任何學術討論上證據就是不充分阿
06/04 00:21, 172F

06/04 00:21, 3天前 , 173F
我說了N百變了 有人說有 有人說沒有 但這一切都不能稱
06/04 00:21, 173F

06/04 00:22, 3天前 , 174F
坐在那個時期有大多數的人會面臨講非國語會被罰款好嗎
06/04 00:22, 174F

06/04 00:23, 3天前 , 175F
一直自己在那渣草人亂跳真 然後說人家沒在看 有夠可波
06/04 00:23, 175F

06/04 08:35, 3天前 , 176F
樓上 你那麼講求證據 那原Po在4樓推文的回應說 他在高縣
06/04 08:35, 176F

06/04 08:35, 3天前 , 177F
64年次沒遇到,69的怎麼可能遇到? 你覺得這句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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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 08:35, 3天前 , 178F
呢?
06/04 08:35, 178F
你這個就是在玩話術了! 雖然在我看來有點挫劣罷了! 就邏輯來看,64年次不代表69年次。 但論事要講時空的。 當這個時空背景在迭代時,變因越小,代表客觀環境變動越小。 社會的變遷,是往更開放更自由的方向走的,那代表對於言論自由的管制,是更放寬的。 就好像說,在50年代,有一個人講笑話,說他的老爸本來要依家譜排名將之取成吳弟國, 後來去戶政時,那個人提醒他這樣子取名會有問題,改取吳民國。 結果他在60年代時,將這個笑話到處講,結果就被二人室約談了,因為他在影射中華民國 是中華帝國。 但是同一個人他在80年代講,也是同一件事,還說當時被二人室約談的事,那即然他被 約談過之後,應該就不會再講了,怎麼還繼續講呢? 因為社會趨於開放了,不會再興這種文字獄。 同樣的道理,64年次的時代沒有,那當社會趨於變向開放的過程中,69年次的人在同類型 的時空背景之下,就不應該再有才對。

06/04 08:39, 3天前 , 179F
他那些函文嚴禁講方言 但沒有明定罰責,
06/04 08:39, 179F
沒有嚴禁喔,就省教育廳的公文來說,鼓勵大家要講國語;也鼓勵公務員要求民眾洽公時 也多講國語。他只是將這個行為列入考核要求,他函文並沒有嚴禁講方言。

06/04 08:39, 3天前 , 180F
就可以確定講台語沒罰責嗎? 也有可能有罰責沒找到也有
06/04 08:39, 180F

06/04 08:39, 3天前 , 181F
可能是自己學校訂的罰責 以落實政府嚴禁講方言
06/04 08:39, 181F

06/04 09:37, 3天前 , 182F
152f. 的skylion 說的確實就是我上篇結論精髓。感謝澄清
06/04 09:37, 182F

06/04 11:02, 3天前 , 183F
阿北看劇看到魂穿
06/04 11:02, 183F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6/04/2026 15:34:57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6/04/2026 15:57:56

06/04 16:42, 2天前 , 184F
話說以前有一票人小時候真的覺得講國語比較厲害的說
06/04 16:42, 184F

06/04 19:40, 2天前 , 185F
我比較好奇的是,那個年代會有家長跑去教育局控告老師?
06/04 19:40, 185F

06/04 19:40, 2天前 , 186F
以前基本上家長都是站在老師那邊的,老師或處罰我家孩子
06/04 19:40, 186F

06/04 19:40, 2天前 , 187F
,一定是我家孩子做錯了什麼。所以才會出現「老師在學
06/04 19:40, 187F

06/04 19:40, 2天前 , 188F
校打一頓,回家家長再打一頓」的說法
06/04 19:40, 188F

06/04 19:44, 2天前 , 189F
在這種環境下,到底誰會因為「有學生反應上課因為講方
06/04 19:44, 189F

06/04 19:44, 2天前 , 190F
言被處罰,要罰款!」然後告上縣教育局和縣政府了?
06/04 19:44, 190F

06/04 19:44, 2天前 , 191F
總不會是學生自己跑去舉告老師吧
06/04 19:44, 191F

06/04 19:44, 2天前 , 192F
這完全是拿現在的教育環境,推論以前的教育環境
06/04 19:44, 192F

06/04 19:58, 2天前 , 193F
樓上 我跟你完全一樣 老師在校打一頓 回家家長再打一頓
06/04 19:58, 193F

06/04 20:00, 2天前 , 194F
他就會說 這是"你以為" 我也來用用他的說法
06/04 20:00, 1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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