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徵收 三峽龍埔里上百人抗議

看板San-Ying (三鶯)作者 (我的男女朋友)時間12年前 (2012/10/30 12:27),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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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8613518 (張森)》之銘言: : 總覺得怪怪的, : 農地上有工廠,政府該做的是去整頓,拆除還原吧?怎麼會是把整個農地改成其他用地呢? : 我本人是住在北大特區內,我希望那一區能保持農地的原樣,多些綠地比較好吧! 柑園地區自1981年將當地劃設為特農區至今已經有許多不合時宜, 從事農產也沒有利潤,所以許多農地紛紛休產進而轉移出租工廠違建使用。 當地民眾多數也贊同特農地解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1/today-north7.htm http://tw.myblog.yahoo.com/taipei-238/article?mid=10 http://www.sinyi.com.tw/news/article.php/2005/ http://0rz.tw/own8m 說難聽點,現在還是特農區的範圍內的集合農舍根本也違法! 這次柑園都市計畫是要將特定農業區解編為一般農業區再劃都市計畫區,當中將來 不管是非都市計畫區或都市計畫區都一樣會保有農地...那些。只不過是把土地作重 新劃分使用。請不要一知半解的以為特農區解編就是把農地通通消滅光。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十四條 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得視實際發展情形,劃定下列各種使用區,分 別限制其使用: 一、住宅區。 二、商業區。 三、工業區: (一)特種工業區。 (二)甲種工業區。 (三)乙種工業區。 (四)零星工業區。 四、行政區。 五、文教區。 六、體育運動區。 七、風景區。 八、保存區。 九、保護區。 十、農業區。 十一、其他使用區。 除前項使用區外,必要時得劃定特定專用區。 都市計畫地區得依都市階層及規模,考量地方特性及實際發展需要,於細 部計畫書內對住宅區、商業區再予細分,予以不同程度管制。 區域計劃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 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編定各種使用地時,應按非都 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所示範圍,就土地能供使用之性質,參酌地方實際需要 ,依下列規定編定並繪入地籍圖;其已依法核定之各種公共設施用地,能 確定其界線者,並應測定其界線後編定之: 一 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 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 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 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四 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 農牧用地: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六 林業用地: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七 養殖用地: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八 鹽業用地: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 九 礦業用地:供礦業實際使用者。 一○ 窯業用地:供磚瓦製造及其施設使用者。 一一 交通用地: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 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 一二 水利用地: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一三 遊憩用地:供國民遊憩使用者。 一四 古蹟保存用地:供保存古蹟使用者。 一五 生態保護用地: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一六 國土保安用地:供國土保安使用者。 一七 墳墓用地:供喪葬設施使用者。 一八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前項各種使用地編定完成後,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應報內政部核備。變 更編定時,亦同。 ============================================================================ 而且說難聽點北大特區當年也區段徵收把區域內的工業區農地住宅區通通重新 整合都市計畫開發,北大特區就區域街道整齊大樓統一,一路之隔的地區就偏 偏只能被"特農區"卡死什麼也幹不了,現在要農產也沒利潤,要建房子門兒都 沒有,你希望保持那邊農地原樣當北大特區的後花園氧氣生產中心,怎麼不想 想柑園有更多人希望特農區解編以活化土地使用。要多些綠地嗎??給個建議把 北大特區60多公頃的建地捐出50多頃來蓋公園呀... --

10/30 13:00, , 1F
看到原po列出這項法條就可推論並非是都市計畫背景的人了吧?
10/30 13:00, 1F

10/30 13:01, , 2F
特定農業區為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 與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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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13:01, , 3F
大柑園地區目前是在檢討要由特定農業區解編為一般農業區
10/30 13:01, 3F

10/30 13:02, , 4F
此二項分區仍屬非都市土地 尚不適用於都市計畫法
10/30 13:02, 4F

10/30 13:03, , 5F
而是受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所規範
10/30 13:03, 5F

10/30 13:05, , 6F
那請問此處列出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的目的在於?
10/30 13:05, 6F

10/30 13:06, , 7F
也煩請指教18012篇的推文 謝謝!
10/30 13:06, 7F

10/30 13:10, , 8F
原po修文前的文章的確是看不出來 修文後文意才比較清楚
10/30 13:10, 8F
因為不管是一般農業區或是將來柑園都市計畫->都一樣可以保 有"農地"的劃分 好嗎! 你看不出來我在回應別人的問題嗎? d8613518:怎麼會是把整個農地改成其他用地呢??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046 地政局長康秋桂表示,將把柑園、泰山「特定農業區」改編為「一般農業區」預計明 年6月前完成,以利日後輔導成為產業專區或納入都市計畫

10/30 13:31, , 9F
另外, 雖然小原po一歲, 不過本身就讀都市計畫也超過十多年
10/30 13:31, 9F

10/30 13:32, , 10F
所以還請多多指教 ㄅㄆㄇ我的確認很熟 打字用新注音呢!!!!
10/30 13:32, 10F
※ 編輯: mybfgf 來自: 220.136.136.165 (10/30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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